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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远程注销税控设备操作手册(税控盘版)
发布时间:2023-08-23 17:04:06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此操作为纳税人开展远程注销税控设备(税控盘),具体步骤如下:

1、纳税人插入税控盘,联网登录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税控盘版)(以下简称“开票软件”),自动查询纳税人是否具备远程注销税控设备资格,进入主页面后,如纳税人具备资格,则自动弹出提示,如图所示:

 

1 具备远程注销税控设备资格的提示信息

纳税人点击“取消”按钮,则自动返回开票软件主页面;纳税人点击“确定”按钮,系统自动进行是否存在空白发票、是否未上传发票、是否征期抄报的校验:

1)如校验通过,则自动弹出是否确认启用注销程序的提醒,如下图所示:

 

2 二次校验资格通过的提示信息

2)如校验不通过,则自动弹出相应提示,纳税人按提示完成对应业务后,重启开票软件即可再次进行远程注销税控设备操作,如下图(以税控设备中存在空白发票为例)所示。

 

3 设备存在空白发票的提示信息

3、弹出校验通过的提示信息后,纳税人点击“取消”按钮,则自动返回开票软件主页面;纳税人点击“确定”按钮,开票软件再次向税务局端发起查询远程注销税控设备的资格:

1)如具备资格则自动进行税控设备远程注销,远程注销完成后,弹出远程注销成功的提示提示信息,分别如下图所示。

 

4 远程注销税控设备过程中的提示信息

 

5 远程注销税控设备成功的提示信息

2)如不具备资格,则弹出具体不符合资格的提示信息,如下图所示,纳税人可与主管税务机关沟通确认。

 

6 远程注销资格二次校验不通过的提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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