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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税务局-社保类--特定人员单项工伤保险功能(已核)---特定人员缴费基数调整
发布时间:2022-12-01 15:28:57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适用于缴费单位对特定人员单项工伤保险参保人员的缴费基数进行调整,特定人员缴费基数调整需满足特定人员单项工伤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规定。

具体步骤:企业身份登录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社保费管理】→【特定人员单项工伤保险】-【特定人员缴费基数调整】,进入特定人员缴费基数调整界面。

1.特定人员缴费基数在线调整步骤:

(1)点击菜单【特定人员缴费基数调整】,进入特定人员缴费基数调整界面;

(2)点击【选择人员】,选择待调整人员。

(3)通过输入姓名、证件号码、个人社保号查询待调整人员,也可以直接在单位当月用工人员列表中勾选特定人员,点击【确定】,本次调整人员名单显示勾选的人员。

(4)输入新缴费基数,需填写正整数。

(5)点击【提交】,确认调整信息点击【确定】,提交成功,弹窗提示:本次缴费基数调整成功XX人,不成功0人。

2.特定人员缴费基数批量调整

(1)点击【模板下载(含在册人员)】选择需要调整的特定人员或者点击【模板下载】手工录入需要调整的人员,编辑好新的缴费基数;

特定人员缴费基数调整模板文件

(2)点击【批量导入】,在缴费基数调整批量导入弹框中点击【文件上传】,选择已经编辑好的缴费基数调整文件上传;

注:单次批量导入的缴费基数调整文件,人数不可超过一千人,若调整人数超过一千人,则需要分多次导入操作;

(3)上传成功后,确认本次调整人员名单数据无误,点击【提交】,提示框点击【确定】,提交成功,提示:本次调整缴费基数成功XX人,不成功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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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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