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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税务局-社保类--特定人员单项工伤保险功能---特定人员操作流程
发布时间:2022-12-01 15:07:32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用人单位通过点击特定人员操作流程,可直接跳转到对应功能,完成特定人员业务相关办理。

具体步骤:企业身份登录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社保费管理】→【特定人员单项工伤保险】-【特定人员操作流程】,进入特定人员操作流程界面。

步骤:

1.点击菜单【特定人员操作流程】,显示特定人员操作流程;

2.按照操作流程中的箭头指引,点击功能图标跳转到对应功能界面,完成特定人员业务办理,例:点击【特定人员参(停)工伤保险】,跳转到特定人员参(停)工伤保险功能页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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