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说明:
非税收入缴费人依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申报缴纳财政部驻地方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以下简称“专员办”)划转项目及省级划转非税收入项目。
具体流程:(企业身份进入)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清册>其他申报>非税收入通用申报
1.选择常用方式,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
2.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
3.点击-【申报清册】-【其他申报】-【非税收通用申报】-【填写申报表】
4.进入该模块,点击【下一步】
5.进入申报页面,选择需要申报项目,点击【申报】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