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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税务局-申报类--环境保护税抽样测算及按次申报
发布时间:2022-12-02 10:37:31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业务说明: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办理环境保护税申报。

具体流程:(企业身份进入)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清册>其他申报>环境保护税申报B表

1.选择常用方式,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

2.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

3.点击-【申报清册】-【其他申报】

4.点击左侧选项栏【税源信息报告】,选择【财产和行为税税源信息报告】。

5.点击【环境保护税-税源采集】,填写税源明细。

6.“环境保护税税源信息采集”包括1张主表、4张附表和1张申报计算及减免信息表,主表和申报计算及减免信息表为必填,附表根据实际情况填写。首先填写“环境保护税基础信息采集表(主表)”,点击主表右侧【进入采集】按钮。

01污染物类别

进入税源信息填写界面,添加“污染物类别”,之后点击信息采集最右侧【增加】按钮进行税源采集(带*为必填项)。

02计算方法

信息采集右侧选择“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

03采集完成

确认信息无误点击保存。系统自动生成税源编号,完成主表采集。

税源编号系统根据排放口编号自动带出,排放口编号相同的同一类污染物,会赋予同一税源编号。

注意事项:

基础信息表主表采集的“污染物类别”为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为“自动监测”、“监测机构监测”、“物料衡算”的,需采集附表1“大气、水污染物基础信息采集表”;“污染物类别”为固体废物的,需采集附表2“固体废物基础信息采集表”;“污染物类别”为噪声的,需采集附表3“噪声基础信息采集表”。

7.申报计算及减免

【按所属期申报】

基础信息采集完毕后,点击“申报计算及减免信息”右侧【申报计算及减免】按钮。

如需按期申报,在“申报计税及减免”页面,“按次申报”选择“否”即为按期申报,选择申报税款所属期。

01税源选择

当基础信息采集表中“污染物类别”包含大气、水污染物时,选择“大气、水污染物计算”选项卡,点击【增行】按钮,选择月份,双击【税源编号】,在税源选择页面选中税源信息,点击【确定】。

02填写数据

选择税源后,根据实际情况填写申报数据。

当填写的申报数据符合环境保护税减免政策时,系统会在减免性质代码和项目名称下自动选择对应的减免性质。

所有数据录入完毕后点击【保存】。

【注意事项】

1、税源基础信息采集表主表,污染物类别选择“噪声”时,污染物名称不需要填写。

2、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选择了“抽样测算”并保存后,不允许修改为其他方法;同理,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选择了除“抽样测算”以外的其他方法并保存后,也不允许修改为“抽样测算”。

3、如果首次申报环境保护税时,选择申报部分税源,那么其余的税源只能通过申报错误更正申报。

4、可通过环境保护税税源新采集修改税源信息,然后在申报错误更正功能更正申报信息。

5、申报错误更正时,注意点击页面“计税”按钮,申报信息才能获取最新税源信息。

附件: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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