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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化电子发票-发票入账标识篇
发布时间:2022-12-08 16:34:31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操作方法

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目前支持单张、批量、清单导入等入账标识方式。进入路径:广东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务数字账户】——【发票入账标识】

选择“发票”页签,录入查询条件,点击【查询】按钮,在查询结果区中显示对应的发票信息。

入账状态分为“已入账(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已入账(企业所得税不扣除)”,选择入账状态后点击【提交入账】按钮。

系统弹出提交入账确认框,选择【确认提交】按钮,完成发票入账操作,提示发票入账成功。

如需调整或撤销入账状态,查询出相关已入账发票,重新选择入账状态后,如选择“入账撤销”,再点击【入账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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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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