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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化电子发票-开票员授权篇
发布时间:2022-12-08 16:27:0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一、系统登录

试点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后,在【我要办税】模块下会显示电子发票平台中的【开票业务】和【税务数字账户】功能模块,界面如图3所示。

图3

二、添加开票员

1.试点纳税人的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或有管理权限的办税员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网页端,在【我的信息-账户中心-人员权限管理】模块,添加办税人员。界面如图4所示。

图4

2.输入办税员的姓名、身份证等信息,身份类型选择“开票员”,功能集选择“全电平台”,确定后会提示添加办税人成功,界面如图5所示。

图5

3.添加成功后,由该办税员以自然人身份登录广东省电子税务局(前提是该办税员已经做好电子税务局实名认证),在【我的信息-账户中心-企业授权管理】模块,进行授权确认。界面如图6所示。

图6

4.点击“待确认授权”,找到待确认的开票员记录,点击确认完成授权,即成功添加开票员。界面如图7所示。

图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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