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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税务局--信用类--纳税信用补评
发布时间:2022-11-15 15:25:5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业务说明:纳税人因各类情形未参加评价或对当期未予评价有异议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补充评价。

具体流程:(企业身份进入)我要办税>纳税信用>纳税信用补评

1.选择常用的方式,登录电子税务局

2.点击【我要办税】选择【纳税信用】

3.在左侧栏里选择【纳税信用补评申请】进入该模块

4.浏览相关说明信息后,点击【下一步】

5.填写需要录入的申请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下一步】

6.根据要求上传所需资料,点击【提交】即可。

7.提交申请后,可以在【我的待办】或【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模块查看该事项办理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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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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