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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税务局--信用类-纳税信用复评
发布时间:2022-11-25 10:24:45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业务说明:已纳入纳税信用管理的纳税人,对纳税信用评价结果有异议,可在纳税信用评价结果确定的当年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复核。

具体流程:(企业身份进入)我要办税>纳税信用>纳税信用复评

1.选择常用的方式,登录电子税务局

2.点击【纳税信用复评申请】

3.进入页面,点击【下一步】

4.根据页面信息填报数据,确认无误后,点击【下一步】

5.根据要求上传附件后,点击【提交】即可。

6.提交申请后,可以在【我的待办】或【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模块查看该事项办理进度。

附件: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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