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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占用税税源采集及申报
发布时间:2024-03-06 10:48:41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一、业务场景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占用耕地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或者个人,可通过此功能模块,向耕地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拼地占用税申报。

二、办理指引

纳税人可通过以下路径办理耕地占用税税源采集及申报

1.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财产和行为税税源采集及合并申报】

2.通过首页应申报提醒进入办税功能。

3.通过首页搜索栏输入关键字搜索。

(一)耕地占用税税源采集

1.纳税人可通过点击【添加税种】卡片-【税源采集】或直接点击【填表式申报】进入税源信息采集页面。

 

 

 

 

 

 

2.进入耕地占用税税源采集界面,包含基本信息、税源明细、附件资料三部分信息

基本信息:纳税人据实选择“占地方式”,其中“损毁耕地”可与其他四种方式同时进行选择,也可单独选择。选择的“占地方式”不同,需要填写的基本信息内容不同,纳税人根据提示进行填写即可

税源明细:点击新增行,填写占地位置、占地用途等信息

附件资料:如需上传附件资料,点击对应资料右方上传按钮

耕地占用税税源采集成功后点击提交,进入耕地占用税税源明细信息页面

 

若税源信息有误,可点击修改或删除。如需同步申报其他税源,点击新增税源。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

(二)耕地占用税申报

1.确认式申报

    系统自动带出本期应申报的税种卡片,并展示应纳税额、减免税额等信息。纳税人可自行勾选单个或多个税种进行申报,【提交申报】即可。

2.填表式申报

若纳税人想要确认所选税种申报及减免税明细,可选择【填表式申报】。点击“减免税明细申报附表”,系统自动带出纳税人在已采集的所有减免税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申报】即可。

 

如您在办理中有任何不明白地方,请点击页面右侧“征纳互动”进行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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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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