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务场景
纳税人进行此模块可进行社会保险费增减员登记、社会保险费申报等操作,申报成功后产生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据。
二、办理指引
纳税人可通过以下功能路径办理:登录新电子税务局,点击界面上方“地方特色”,选择【社保费管理】,进入社保费管理模块。
(一)增减员、缴费工资调整
1.增员
左侧目录选择【社保费基本信息管理】-【社保增员登记】
可通过【新增人员】手工录入新增人员登记及参保险种,或通过模板批量导入。信息填写无误后,点击【提交】即可完成增员操作。
2.减员
左侧目录选择【社保费基本信息管理】-【社保减员登记】
在页面下方【本单位在册人员列表】可“按姓名”或“按证件号码”或“按个人社保号”输入相关信息,点击【查询】本单位在册人员,勾选需减员人员,或通过模板批量导入。
确认信息填写无误后,点击【提交】即可完成减员操作。
3.缴费工资调整
左侧目录选择【社保费基本信息管理】-【缴费工资调整】
在页面下方【本单位在册人员列表】可“按姓名”或“按证件号码”或“按个人社保号”输入相关信息,点击【查询】本单位在册人员,勾选需调整缴费工资人员,或通过模板批量导入。
确认填写新缴费工资无误后,点击【提交】即可完成缴费工资调整操作。
(二)申报
左侧目录选择【社保费申报】-【社会保险费申报】
点击【申报预览】带出申报汇总数据,进行数据核;
核实数据无误后,点击【申报提交】即可完成申报操作。
(三)清缴
左侧目录选择【社保费清缴】-【清缴社保费】,输入对应费款所属期或托收单号,查询需清缴数据并勾选【缴款】,即可完成清缴操作。
(四)作废申报
左侧目录选择【社保费申报】-【社会保险费作废申报】,选择需要作废的申报,点击【作废】即可完成作废申报操作
如您在办理中有任何不明白的地方,请点击页面右侧“征纳互动”进行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