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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费申报及缴纳
发布时间:2024-04-18 15:20:0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一、业务场景

纳税人进行此模块可进行社会保险费增减员登记、社会保险费申报等操作,申报成功后产生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据。

二、办理指引

纳税人可通过以下功能路径办理:登录新电子税务局,点击界面上方“地方特色”,选择【社保费管理】,进入社保费管理模块。

 

(一)增减员、缴费工资调整

1.增员

左侧目录选择【社保费基本信息管理】-【社保增员登记】

 


可通过【新增人员】手工录入新增人员登记及参保险种,通过模板批量导入。信息填写无误后,点击【提交】即可完成增员操作。


 

2.减员

左侧目录选择【社保费基本信息管理】-【社保减员登记】

在页面下方【本单位在册人员列表】可“按姓名”或“按证件号码”或“按个人社保号”输入相关信息,点击【查询】本单位在册人员,勾选需减员人员,或通过模板批量导入。

 

确认信息填写无误后,点击【提交】即可完成减员操作。

 

3.缴费工资调整

左侧目录选择【社保费基本信息管理】-【缴费工资调整】

在页面下方【本单位在册人员列表】可“按姓名”或“按证件号码”或“按个人社保号”输入相关信息,点击【查询】本单位在册人员,勾选需调整缴费工资人员,或通过模板批量导入。

 

确认填写新缴费工资无误后,点击【提交】即可完成缴费工资调整操作

 

(二)申报

左侧目录选择【社保费申报】-【社会保险费申报】

 

点击【申报预览】带出申报汇总数据,进行数据核;

核实数据无误后,点击【申报提交】即可完成申报操作。

 

(三)清缴

左侧目录选择【社保费清缴】-【清缴社保费】,输入对应费款所属期或托收单号,查询需清缴数据并勾选【缴款】,即可完成清缴操作。

 

(四)作废申报

左侧目录选择【社保费申报】-【社会保险费作废申报】,选择需要作废的申报,点击【作废】即可完成作废申报操作

 

如您在办理中有任何不明白的地方,请点击页面右侧“征纳互动”进行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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