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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具无欠税证明
发布时间:2024-03-06 11:23:03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一、业务场景

税务机关出具的《无欠税证明》,是证明税务机关未发现纳税人存在欠税情形的文书。纳税人具有下列事由之一的,可向税务机关申请开具《无欠税证明》:

1)因商务合作、出国签注、留学等以无欠税情形为前提的。

2)有其他正当事由,确需税务机关出具无欠税证明的。

二、办理指引

纳税人可通过以下路径办理开具无欠税证明

1.我要办税-【证明开具-【开具税收完税(费)证明】-【开具无欠税证明】。

2.通过首页搜索栏输入关键字搜索。

进入开具无欠税证明功能模块后,如不存在未办结事宜,则直接跳转到无欠税证明预览界面,如存在未办结事宜,则展示纳税人的未办结事项详情界面。

(一)不存在未办结事宜

若申请人不存在未办结事宜,直接进入开具无欠税证明界面,点击【下载】可下载PDF格式表单。

 

(二)存在未办结事宜

若申请人存在未办结事宜,则显示纳税人的未办结事项详情界面。

 

1.页面欠缴信息明细列表存在应缴未缴税款时,点击【去缴款】。页面跳转至【税费缴纳】功能界面,操作缴款成功后点击【返回首页】功能,选择【我要办税】-【证明开具】-【开具税收完税(费)证明】-【开具无欠税证明】直接进入无欠税证明界面,可点击【下载】PDF无欠税证明。

 

2.点击【开具未尽事宜通知书】进入开具未尽事宜通知书界面。查看存在的未办结事宜,可点击【下载】无欠税证明未尽事宜通知书。

 

    如您在办理中有任何不明白地方,请点击页面右侧“征纳互动”进行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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