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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
发布时间:2024-06-25 17:13:0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一、业务场景

生产企业应在本年度 4  20 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上年度海关已核销的进料加工手(账)册项下的进料加工业务核销手续。

二、办理指引

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后,可通过以下功能路径办理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

(一)【我要办税】-【出口退税管理】-【出口退免税申报】-【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功能菜单。

(二)进入数据管理页面后,按照数据管理、采集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表、采集已核销手册(账册)海关数据调整表的顺序办理业务

1数据管理页面:

1.点击“数据获取”,输入“核销数据年度”,点击“确认”按钮,可在列表中查看加贸数据获取情况。

 

 

2.勾选需要核销的手账册,点击“生成核销表”,选择需要核销的“所属期”。点击“确认”按钮,提示生成到采集明细表中。

 

 

点击“下一步”进入数据采集列表页面

 

2采集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表

1.在采集列表页面点击“新增”按钮,弹出“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表”页面,可新增手账册信息

 

2.点击“编辑”按钮,弹出“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表”页面,可修改获取的手账册信息

 

3.勾选需要删除的手(账)册,点击“删除”按钮,弹窗二次确认提示,点击“确认”则删除,点击“取消”则关闭弹窗。

 

4.点击“上传资料”按钮,弹出上传资料页面,可上传对应的附列资料。

 

 

5.点击“补录调整表”按钮,可进入已核销手册(账册)海关数据调整表列表页面,展示该手账册下补录的所有报关单信息。

 

3采集已核销手册(账册)海关数据调整表

1.点击“新增”按钮,弹出“已核销手(账)册海关数据调整表采集”页面,填写需要补录的报关单信息。

 

2.勾选需要删除的数据,点击“删除”按钮,可删除已采集的报关单信息。

 

3.点击“导入”按钮,可批量导入报关单信息。

 

4.点击“编辑”按钮,弹出“已核销手(账)册海关数据调整表采集”编辑页面,可修改已采集的报关单信息。

 

(三)点击“提交”按钮,将核销信息提交到核心征管系统,并显示申请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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