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我局起草了《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横琴新区税务局关于调整珠海市个人二手房转让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件: gjswzjzhsswj@zhuhai.gov.cn
2.信件地址: 广东省珠海市九洲大道东1273号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征收管理科(邮编:519000)
意见反馈截至日期为2021年10月17日。
附件:
1.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横琴新区税务局关于调整珠海市个人二手房转让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2.关于《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横琴新区税务局关于调整珠海市个人二手房转让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率的公告》的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