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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税通-申报类--房屋买卖(一手房交易)
发布时间:2022-11-28 14:46:02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具体流程:我的不动产税费-房屋买卖-广东省房产交易智能办税

注意:以下指引需在广东省房产交易智能办税系统进行操作,主要适用于以下城市:

珠海、汕头、佛山、韶关、梅州、惠州、汕尾、东莞、中山、阳江、湛江、茂名、清远、潮州、揭阳、云浮

1. 微信搜索“粤税通”,登陆粤税通进入首页,点击【全部功能】。

2.点击【房屋买卖】

3.选择【广东省房产交易智能办税系统】办理增量房业务。温馨提示:由于微信支付限制额相关规定,单笔支付超过3万可能会导致扣款失败,如税额较大,请通过电子税务局网页端或办税服务厅缴纳大额税款。

4.选择增量房,点击“增量房”,选择所属行政区域“珠海市”,点击“确定”。

 

5.选择选择房产所在地的行政区划,点击“确认”

6.点击“已经阅读,确认办理”。

7.填写购房人信息,输入验证码,点击“下一步”。

8.输入房屋买卖合同编号,点击“查询”。(如果查询不到房产信息,请带齐资料到办税服务厅办理。)

9.获取、补充房产基本信息,如合同信息、房屋信息与实际不符,建议纳税人到房产所在的住建部门核实。无误则点击“确认无误”。

10.点击“编辑”补充买方的详细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下一步”。

11.补充相关信息,下图以购房者只有一人和没有补充协议为例。

12.上传资料,需要享受契税减免优惠的,要提供减免契税证明材料,点击“确定”。(住房证明可到当地不动产登记部门打印)。

13.提交成功

14.待房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后台审核后,纳税人可收到短信通知

15.然后再次进入“广东省房产交易智能办税系统”,点击“申报查询”或“清缴税费”进行后续税费清缴操作。申报错误也可自行作废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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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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