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繁体|无障碍浏览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 首页 > 珠海市税务局 > 工作动态 > 专题专栏 > “非接触式”税费服务专栏 > 自助终端 > 跨平台自助终端
跨平台自助终端--查询类--税种认定查询
发布时间:2022-11-22 14:55:18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纳税人选择“税种认定查询(税种核定文书查询)”功能,完成身份认证后,选择申请日期起止后可查看税种核定文书信息。

【操作指引】

【功能流程】

1. 在终端系统主界面,选择“税种认定查询(税种核定文书查询)”功能。

2. 系统进入身份认证流程,详细请见“身份认证(适用于:企业)”。

3. 进入“选择申请日期起止”界面,选择申请年份、申请月份起、申请月份止,点击【下一步】按钮,如下图所示:

 

4. 进入“查看税种核定文书信息”界面,查看查询结果。点击【退出】按钮,则完成纳税信用评价查询业务办理,如下图所示:

 

附件: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