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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平台自助终端--查询类--车船税计算
发布时间:2022-11-22 14:59:23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纳税人可在全省任意一台自助办税服务终端进入车船税测算功能,选择车辆种类与排量,查看车船税测算结果

【操作指引】

【功能流程】

在自助终端机系统主界面中,选择“车船税测算”功能。

纳税人通过身份认证后,进入“车辆种类”选择界面,选择车辆种类等相关信息,并点击【下一步】按钮,如下图所示:

注意:具体的车辆种类及其对应的参数选择,请查看下图

1.若选择“乘用车”,则需选择排量

 

2.若选择“商用车客车”,则需选择人数

 

3.若选择“商用车货车、挂车、其他车辆专用作业车、其他车辆轮式专用机械车”,则需选择吨数

 

进入“测算结果”查看界面,纳税人查看测算结果。点击【退出】按钮,则完成车船税计算业务办理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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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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