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可在全省任意一台自助办税服务终端主界面,选择契税完税证明业务功能,即可在自助办税服务终端查看和打印契税完税证明。
【操作指引】
【功能流程】
1. 在自助终端机系统主界面中,选择“契税完税证明”功能。
2. 系统进入身份认证流程,详细请见“身份认证(适用于:个人)”。
3. 进入“请选择税款所属期起止”界面,选择开始年份、开始月份、结束年份、结束月份,点击【下一步】按钮,如下图所示:
4. 进入“缴款明细”确认界面,纳税人查看并确认缴款明细,点击【打印本页】或【打印全部】按钮,如下图所示:
5. 进入“打印预览”界面,确认打印预览,点击【打印】按钮,如下图所示:
6. 打印成功后,进入“业务办理完成”界面。纳税人若需要继续办理,则点击【继续】按钮,系统将返回到功能主界面;若不需要继续办理,则点击【退出】按钮,系统将返回到系统主界面。如下图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