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可在全省任意一台自助办税服务终端办理打印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业务。纳税人通过身份验证后,输入税费所属期起止,确认完税明细后,自助终端将打印A4格式的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
【操作指引】
【功能流程】
1. 纳税人在自助终端机系统主界面,选择“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功能。
2. 进入身份认证流程,详细请见“身份认证(适用于:个人)”。
3. 进入“请选择税款所属期起止”界面,选择查询年份、开始月份、结束月份,点击【下一步】按钮,如下图所示:
4. 进入“个税完税明细信息”界面中,确认完税明细信息,点击【下一步】按钮,如下图所示:
5. 进入“打印预览”界面,预览完税信息,点击【打印】按钮,如下图所示:
6. 进入打印页面,等待系统打印,如下图所示:
7. 打印成功后,进入“业务办理完成”界面。纳税人若需要继续办理,则点击【继续】按钮,系统将返回到功能主界面;若不需要继续办理,则点击【退出】按钮,系统将返回到系统主界面。如下图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