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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智助-申报纳税类--石油特别收益金申报
发布时间:2023-01-10 14:47:36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功能简介

石油特别收益金是国家对石油开采企业销售国产原油因价格超过一定水平所获得的超额收入按比例征收的收益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陆地领域和所辖海域开采原油的企业,无论其是否在中国境内销售,均应按规定缴纳石油特别收益金。

操作指引

操作流程

1. 纳税人在自助终端机系统主界面,选择“石油特别收益金申报”功能。

2. 系统进入身份认证流程,详细请见“身份认证(适用于:企业)”。

3. 进入“申报信息”输入界面,纳税人输入申报信息,点击【下一步】按钮,如下图所示:

 

4. 系统弹出提示信息确认提示框,如下图所示:

 

5. 进入“计税信息”确认界面,纳税人确认计税信息,点击【下一步】按钮,如下图所示:

 

6. 若为免税申报,则无需进行缴费。申报成功后,进入“业务办理完成”界面。纳税人点击【退出】按钮,返回自助终端机系统主界面,如下图所示:

 

7. 若需进行缴款,系统弹出缴款确认提示框,纳税人点击【确认】按钮,进入缴款流程,如下图所示:

 

8. 系统进入“缴款方式”选择界面,纳税人选择缴款方式,如下图所示:

 

8.1若选择签约账号缴款,系统弹出缴费方式确认提示框,纳税人点击【确认】按钮进行缴款。

 

8.1.1若存在滞纳金,系统弹出存在滞纳金提示框,纳税人点击【确认】按钮继续缴纳,如下图所示:

 

8.2若选择二维码支付,系统进入“扫码支付”界面,纳税人根据系统提示,使用银联云闪付或银联app扫描二维码,并在手机上完成缴款操作,如下图所示:

 

9. 缴款成功后,系统进入“完税证明预览”打印界面,纳税人确认完税证明信息,点击【打印】按钮,如下图所示:

 

10. 打印成功后,系统进入“业务办理完成”界面,纳税人若需要继续办理,则点击【继续】按钮;若不需要继续办理,则点击【退出】按钮,返回自助终端机系统主界面,如下图所示:

 

附件: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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