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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智助-证明类--纳税信用证明打印
发布时间:2023-01-11 09:36:4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功能简介

纳税人在自助办税终端上进行身份认证后,选择纳税信用评价年度,系统根据纳税信用评价年度,查询纳税人在所选评价年度的纳税信用评价结果,并进行证明打印。

流程指引

操作流程

1.在自助办税终端系统主界面中,选择【纳税信用证明打印】功能。

2.终端系统进入身份认证(企业)流程,纳税人通过认证。

3.终端系统进入【请选择评价年度】界面,纳税人选择评价年度,点击【下一步】按钮,如下图所示:

 

4.纳税人选择信用等级评价年度,终端系统查询并显示纳税信用评价结果,进入【请查看纳税信用评价结果】界面,如下图所示:

 

5.纳税人点击【下一步】按钮,终端系统进入【请查看信用等级评价信息】界面

 

6.纳税人确认信用等级评价信息,点击【打印】按钮,终端系统进行证明打印

 

7.打印完成,终端系统显示【业务办理完成】界面

 

 

附件: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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