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财政局、税务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粤财法〔2018〕8号)的有关规定,经市财政局、市税务局联合审核认定,湛江市律师协会等10家单位2020年—2022年起取得湛江市本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详见附件),现予以公布。
附件:湛江市本级2020年—2022年起取得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
湛江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湛江市税务局
2022年5月7日
附件
湛江市本级2020年—2022年起取得非营利
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
(共10家)
一、2020—2024年度取得湛江市本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共1家)
1.湛江市陈超将军红色主题展览馆
二、2021—2025年度取得湛江市本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共7家)
1.湛江市律师协会
2.湛江市预防医学会
3.湛江市特种设备行业协会
4.湛江市摄影家协会
5.湛江市女企业家协会
6.湛江市红十字会
7.湛江市旗袍协会
三、2022—2026年度取得湛江市本级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单位名单(共2家)
1.湛江市合唱协会
2.湛江市建筑节能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