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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税的税额是如何规定的?
发布时间:2018-10-31 09:31:17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关于应税大气、水污染物的税额。税法对大气、水污染物以现行大气、水污染物排污费标准作为税额下限,以最低税额标准的10倍作为上限设置了税额幅度, 即大气污染物的税额幅度为1.2元至12元,水污染物的税额幅度为1.4元至14元,并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上述税额幅度内依法制定本地具体适用税额。

关于固体废物和噪声的税额。税法对固体废物和噪声实行固定税额。其中,固体废物按不同种类,税额标准为每吨5元至1000元;噪声按超标分贝数,税额标准为每月350元至11200元。

具体请参照《环境保护税税目税额表》和《应税污染物和当量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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