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税函〔2021〕1号)有关要求,经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民政局联合确认,现将2023年度-2025年度肇庆市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组织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2023年度-2025年度肇庆市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组织名单(7家,排名不分先后)
肇庆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肇庆市税务局
肇庆市民政局
2023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