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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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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基层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H2021CG000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基层分局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1年6月29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一)招标文件有关内容作如下更正:

原招标文件 第四章开标、评标、定标 表4 商务技术评分表(适用全部包组)

序号

评审项目

分配

分数

评议内容

1

信用报告

1

提供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或合法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的企业信用报告或信用记录的,得1分,没有不得分。【注:以提供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或合法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为准;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是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监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进行备案的机构,出具信用报告或记录时须附信用服务机构的备案证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信用报告或记录的,不需要附备案证明),没有备案证明不得分。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信用报告须在有效期内;若信用报告中,没有显示有效期的,要求信用报告为2020年1月1日之后开具。】

2

业绩

10

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接过的同类项目业绩情况,每提供1个得1分,最高得10分,没有不得分。(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同一业主不重复计分。投标截止时间前须提供上述证明资料的原件核查,没有原件或原件不齐的不纳入计分)。满分为10分。

3

5

投标人在承接的上述项目业绩中,被服务单位评价为“好评”或“优”或“满意”或相同含义评价的,每提供1个得1分,最高得5分;(评价证明具有服务单位的公章,能显示服务单位的名称,出具服务评价证明的单位与合同甲方一致,投标文件中提供服务评价证明复印件和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同一业主不重复计分。投标截止时间前须提供上述证明资料的原件核查,没有原件或原件不齐的不纳入计分)。

4

认证证书

5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HACCP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个有效的证书得1分,最高得5分,不提供不得分。

1.最终评审以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当天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查询平台(网址:http://cx.cnca.cn/CertECloud/result/skipResultList)的相关查询记录为准,并提供评标委员会作为评分依据。

2.由于成立时间不足导致不能办理相应认证证书的(投标人提供认证机构出具的“成立时间不足,不能办理认证”的书面材料),按已经获得计分。】

5

配送运输能力

12

1.投标人配备厢式冷藏配送专用车辆的,每提供1台得2分,最高得8分,不提供不得分。

2.投标人配备配送专用车辆的,每提供1台厢式配送专用车辆得1分,每提供1台非厢式配送专用车辆得0.5分,最高得4分,不提供不得分。

注:本项满分为12分。同一车辆不重复得分。如为投标人自有车辆的,须提供投标人名义的行驶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租赁车辆的,须同时提供以投标人名义签订的租赁合同及出租单位名义的行驶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租赁合同的有效期须包含本项目的服务期限。

6

实施方案

6

对本项目需求理解是否清晰、明确,有突出的管理特色,是否有管控价格的具体措施及服务措施、净菜加工的具体措施及服务措施工作计划是否详细。

1.对本项目需求理解清晰、明确,有突出的管理特色,管控价格的具体措施详细、科学、符合实际,服务措施优秀,工作计划详细具体,得6分;

2.对本项目需求理解较为清晰,管理特色良好,管控价格的具体措施良好、符合实际,服务措施良好,工作计划较具体,得4分;

3.对本项目需求理解有待完善、基本符合项目要求、管理特色较少,管控价格的措施有待完善,服务措施有待完善,工作计划有待完善,得2分;

4.对本项目需求不理解,管理特色、管控价格的措施较差,工作计划欠妥,得1分。

7

应急方案

4

根据投标人针对台风、暴雨等天气影响,紧急用餐,重大节假日活动或不可预见情形等特殊情况制定的应急供餐及食材配送应急方案内容进行评审:

1、应急方案详尽完整、传达机制快速有效、人力物力调配合理、责任分工明确、可行性强,得4分;

2、应急方案基本完整、传达机制比较快速有效、人力物力调配比较合理、责任分工比较明确、可行性较强,得3分;

3、应急方案有待完善,传达机制欠妥、人力物力调配计划欠妥、责任分工不明确、基本可行性,得2分;

4、应急方案不完整,传达机制时效低、人力物力调配计划差、不具备可行性,得1分;

未提供应急方案不得分。

8

3

投标人具有中央厨房或投标人为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得3分;不具有中央厨房或非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但投标文件中承诺提供供餐服务的,得1分。其他情形不得分。                                                                        注:提供具有中央厨房或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提供承诺函。 

9

3

投标人拟投入的人员具有中式烹调师证(或厨师证)且承诺所投入的人员能为采购人提供应急供餐服务的,有1人得0.5分,满分为3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人员证书复印件及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月的由投标人为其购买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及投标人与所投入人员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10

服务承诺

3

对投标人的服务承诺情况进行评审:

1.服务承诺详细、完整、可行,可操作性高,得3分;

2.服务承诺较详细、可行,得2分;

3.有服务承诺,但服务承诺欠妥,得1分;

4.无服务承诺,得0分。

11

8

投标人承诺签订合同后15天内为采购人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或公众责任保险:

1.年总保额5000万元(含5000万元)以上,得8分;

2.年总保额4000万元-5000万元(不含),得5分;

3.年总保额3000万元-4000万元(不含),得4分;

4.年总保额2000万元-3000万元(不含),得3分;

5.年总保额1000万元-2000万元(不含),得2分;

6.年总保额1000万元以下,得1分。

提供书面承诺函原件,否则不得分。

12

食材安全性

10

投标人具有肉类、水产类、副食品类、蔬菜类、餐具类的合格检测报告:

每提供一类产品连续12个月以上(含12个月)的合格检测报告得2分,每提供一类产品连续6个月以上(含6个月)未满12个月的合格检测报告得1分,本项最高10分。

注:

1. 同一类别产品不重复计分,只计最高得分。

2. 提供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3. 检测报告须体现投标人名称或合作供货商名称。(若检测报告体现的是合作供货商的名称,须同时提供体现合作供货关系的合同复印件,供评标委员会评审,否则不得分。)。

13

3

投标人自有食品检测实验室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食品检测的,得3分。

注:检测实验室需具有农药残留检测仪、肉类水分初测仪、荧光检测仪等检验设备,设备需提供发票复印件,提供实验室的实况图片,否则不得分;如委托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合作的则需提供实验室的实况图片和合作协议复印件,不提供不得分。

14

食材供应稳定性

6

食材供应保障性,为本项目提供各个食材存储点具体地址,各个食材存储点现场照片,照片附上拍照当天的报纸版面(注:现场拍照时须与拍照当天的报纸版面一同拍摄,照片须拍摄到报纸的发行日期,拍照的报纸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1.投标人提供服务的各个食材存储点现场照片,各类食材满足采购人日常的使用需要,得6分;

2.投标人提供服务的大部分食材存储点现场照片,食材基本满足采购人日常的使用需要,得4分;

3.投标人提供服务的部分食材存储点现场照片,无固定的食材,得2分;

4.投标人没有提供各个食材存储点现场照片,得0分。

备注:提供相关合作协议或供货协议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5

2

投标人(含分公司或子公司)自有或租赁的配送场所的,有得2分,没有不得分。

注:以上各评审项须提供自有产权证明文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营业执照上“经营者”名称须与投标人(含分公司或子公司)名称一致)或合作协议或租赁合同,合作协议或租赁合同有效期必须包含本项目的服务期限,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则不得分。

16

8

投标人自有或租赁或合作的种养殖基地(或承诺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配备):

1.种养殖基地面积1000亩,得8分;

2.1000亩>种养殖基地面积500亩,得6分;

3.500亩>种养殖基地面积≥300亩,得4分;

4.种养殖基地面积<300亩,得1分。

注:(1)须同时提供产权证明复印件(或租赁合同或合作协议证明复印件)及面积的证明材料(面积证明材料须以亩为单位,未体现以亩为单位的须自行换算为亩并提供换算公式,否则不予计分。)或(2)提供相关承诺(承诺中须清晰明确中标后配备的种养殖基地面积及到位时间)。

17

食材供应保障

3

投标人具有自有或合作的冷库,得3分。

注:提供证明文件及图片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8

服务的便捷性及优势

8

投标人食材存储点是否便利、供货是否便利,响应时间是否满足项目要求。

1.供应商食材存储点便利、供货便利,响应时间完全满足或优于项目要求,得8分;

2.供应商食材存储点较便利、供货较便利,响应时间基本满足项目要求,得6分;

3.供应商食材存储点有待完善、供货便利性稍弱,响应时间部分满足项目要求,得4分;

4.没有食材存储点、供货便利性差,响应时间不满足项目要求,得2分。 

合计

100

得分总计

现更正为:

序号

评审项目

分配

分数

评议内容

1

信用报告

5

提供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或合法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有效的企业信用报告或信用记录的,得5分,没有不得分。【注:以提供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或合法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记录或信用报告为准;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是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监管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进行备案的机构,出具信用报告或记录时须附信用服务机构的备案证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信用报告或记录的,不需要附备案证明),没有备案证明不得分。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信用报告须在有效期内;若信用报告中,没有显示有效期的,要求信用报告为2020年1月1日之后开具。】

2

业绩

10

2019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承接过的同类项目业绩情况,每提供1个得1分,最高得10分,没有不得分。(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同一业主不重复计分。投标截止时间前须提供上述证明资料的原件核查,没有原件或原件不齐的不纳入计分)。满分为10分。

3

5

投标人在承接的上述项目业绩中,被服务单位评价为“好评”或“优”或“满意”或相同含义评价的,每提供1个得1分,最高得5分;(评价证明具有服务单位的公章,能显示服务单位的名称,出具服务评价证明的单位与合同甲方一致,投标文件中提供服务评价证明复印件和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同一业主不重复计分。投标截止时间前须提供上述证明资料的原件核查,没有原件或原件不齐的不纳入计分)。

4

认证证书

5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HACCP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个有效的证书得1分,最高得5分,不提供不得分。

1.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证书复印件和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查询平台(网址:http://cx.cnca.cn/CertECloud/result/skipResultList)网站公布的网页截图

2.由于成立时间不足导致不能办理相应认证证书的(投标人提供认证机构出具的“成立时间不足,不能办理认证”的书面材料),按已经获得计分。】

5

配送运输能力

12

1.投标人配备厢式冷藏配送专用车辆的,每提供1台得2分,最高得8分,不提供不得分。

2.投标人配备配送专用车辆的,每提供1台厢式配送专用车辆得1分,每提供1台非厢式配送专用车辆得0.5分,最高得4分,不提供不得分。

注:本项满分为12分。同一车辆不重复得分。如为投标人自有车辆的,须提供投标人名义的行驶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租赁车辆的,须同时提供以投标人名义签订的租赁合同及出租单位名义的行驶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租赁合同的有效期须包含本项目的服务期限。

6

实施方案

6

对本项目需求理解是否清晰、明确,有突出的管理特色,是否有管控价格的具体措施及服务措施、净菜加工的具体措施及服务措施工作计划是否详细。

1.对本项目需求理解清晰、明确,有突出的管理特色,管控价格的具体措施详细、科学、符合实际,服务措施优秀,工作计划详细具体,得6分;

2.对本项目需求理解较为清晰,管理特色良好,管控价格的具体措施良好、符合实际,服务措施良好,工作计划较具体,得4分;

3.对本项目需求理解有待完善、基本符合项目要求、管理特色较少,管控价格的措施有待完善,服务措施有待完善,工作计划有待完善,得2分;

4.对本项目需求不理解,管理特色、管控价格的措施较差,工作计划欠妥,得1分。

7

应急方案

6

根据投标人针对台风、暴雨等天气影响,紧急用餐,重大节假日活动或不可预见情形等特殊情况制定的应急供餐及食材配送应急方案内容进行评审:

1、应急方案详尽完整、传达机制快速有效、人力物力调配合理、责任分工明确、可行性强,得6分;

2、应急方案基本完整、传达机制比较快速有效、人力物力调配比较合理、责任分工比较明确、可行性较强,得4分;

3、应急方案有待完善,传达机制欠妥、人力物力调配计划欠妥、责任分工不明确、基本可行性,得2分;

4、应急方案不完整,传达机制时效低、人力物力调配计划差、不具备可行性,得1分;

未提供应急方案不得分。

8

服务承诺

3

对投标人的服务承诺情况进行评审:

1.服务承诺详细、完整、可行,可操作性高,得3分;

2.服务承诺较详细、可行,得2分;

3.有服务承诺,但服务承诺欠妥,得1分;

4.无服务承诺,得0分。

9

8

投标人承诺签订合同后15天内为采购人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或公众责任保险:

1.年总保额5000万元(含5000万元)以上,得8分;

2.年总保额4000万元-5000万元(不含),得5分;

3.年总保额3000万元-4000万元(不含),得4分;

4.年总保额2000万元-3000万元(不含),得3分;

5.年总保额1000万元-2000万元(不含),得2分;

6.年总保额1000万元以下,得1分。

提供书面承诺函原件,否则不得分。

10

食材安全性

8

投标人提供2021年1月1日以来肉类、水产类、副食品类、蔬菜类的合格检测报告:

每提供一类产品的合格检测报告得2分,本项最高8分。

注:

1.同一类别产品不重复计分,只计最高得分。

2.提供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3.检测报告须体现投标人名称或合作供货商名称。(若检测报告体现的是合作供货商的名称,须同时提供体现合作供货关系的合同复印件,供评标委员会评审,否则不得分。)。

11

3

投标人自有食品检测实验室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食品检测的,得3分。

注:检测实验室需具有农药残留检测仪、肉类水分初测仪、荧光检测仪等检验设备,设备需提供发票复印件,提供实验室的实况图片,否则不得分;如委托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合作的则需提供实验室的实况图片和合作协议复印件,不提供不得分。

12

食材供应稳定性

6

食材供应保障性,为本项目提供各个食材存储点具体地址,各个食材存储点现场照片,照片附上拍照当天的报纸版面(注:现场拍照时须与拍照当天的报纸版面一同拍摄,照片须拍摄到报纸的发行日期,拍照的报纸日期须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1.投标人提供服务的各个食材存储点现场照片,各类食材满足采购人日常的使用需要,得6分;

2.投标人提供服务的大部分食材存储点现场照片,食材基本满足采购人日常的使用需要,得4分;

3.投标人提供服务的部分食材存储点现场照片,无固定的食材,得2分;

4.投标人没有提供各个食材存储点现场照片,得0分。

备注:提供相关合作协议或供货协议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3

2

投标人(含分公司)自有或租赁的配送场所的,有得2分,没有不得分。

注:以上各评审项须提供自有产权证明文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营业执照上“经营者”名称须与投标人(含分公司)名称一致)或合作协议或租赁合同,合作协议或租赁合同有效期必须包含本项目的服务期限,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则不得分。

14

10

投标人自有或租赁或合作的种养殖基地(或承诺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配备):

1.种养殖基地面积1000亩,得10分;

2.1000亩>种养殖基地面积500亩,得7分;

3.500亩>种养殖基地面积≥300亩,得4分;

4.种养殖基地面积<300亩,得1分。

注:(1)须同时提供产权证明复印件(或租赁合同或合作协议证明复印件)及面积的证明材料(面积证明材料须以亩为单位,未体现以亩为单位的须自行换算为亩并提供换算公式,否则不予计分。)或(2)提供相关承诺(承诺中须清晰明确中标后配备的种养殖基地面积及到位时间)。

15

食材供应保障

3

投标人具有自有或合作的冷库,得3分。

注:提供证明文件及图片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6

服务的便捷性及优势

8

投标人食材存储点是否便利、供货是否便利,响应时间是否满足项目要求。

1.供应商食材存储点便利、供货便利,响应时间完全满足或优于项目要求,得8分;

2.供应商食材存储点较便利、供货较便利,响应时间基本满足项目要求,得6分;

3.供应商食材存储点有待完善、供货便利性稍弱,响应时间部分满足项目要求,得4分;

4.没有食材存储点、供货便利性差,响应时间不满足项目要求,得2分。 

合计

100

得分总计

 

(二)招标文件的有关时间作如下变更: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延期至:2021年7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法定节假日及工休时间除外);(原2021年6月29日至2021年7月6日购买招标文件的仍然有效。)

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延期至2021年8月2日9时30分 (北京时间)(注:2021年8月2日09时0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3、开标时间延期至2021年8月2日9时30分;

 

更正日期:2021年7月1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与本公告有不符之处,以本公告为准,本公告未涉及内容仍以原招标文件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购人信息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

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兴中道45号

联系人:李小姐

联系方式:0760-88339727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方禾(广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东区长江路33号汉宏盈基商务中心406室

联系方式:0760-86937513

项目联系人:谭先生

电子邮箱:fhxmgl@1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谭先生

  话:0760-86937513

 

发布人:方禾(广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21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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