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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关于整合优化南区、五桂山税费服务场所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3-08-24 16:20:4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为进一步统筹全市税费服务资源,加大推广“非接触式”办税力度,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提升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决定对南区、五桂山税费服务场所进行整合优化,将南区和五桂山的窗口业务整合至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税服务厅(中山市东区博爱六路22号),统一提供税费服务。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9月1日-9月15日期间,南区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中山市南区兴南路1号)、南区政务服务中心办税服务点(中山市南区康南路13号)和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税服务厅实行并轨运行,纳税人、缴费人可在南区政务服务中心办税服务点办理社保医保业务、股权转让业务、私房出租代开发票业务,可在南区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和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税服务厅办理上述业务以外的其他涉税(费)事项。

9月1日-9月15日期间,五桂山政务服务中心办税服务厅(中山市五桂山商业街68号)和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税服务厅实行并轨运行,纳税人、缴费人可在五桂山政务服务中心办税服务厅办理不动产交易、社保医保业务、股权转让业务、私房出租代开发票业务,可在五桂山政务服务中心办税服务厅和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税服务厅办理上述业务以外的其他涉税(费)事项。

二、自2023年9月15日17时起,南区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停止对外提供服务,南区政务服务中心办税服务点仅保留社保医保、股权转让等跨部门联办类业务、私房出租代开发票等个人类业务窗口,五桂山政务服务中心办税服务点仅保留不动产交易、社保医保、股权转让等跨部门联办类业务、私房出租代开发票等个人类业务窗口。除上述窗口业务和自助办税区、导税咨询服务外,南区政务服务中心办税服务点、五桂山政务服务中心办税服务点不再提供其他涉税(费)事项窗口服务,相关窗口服务统一整合至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税服务厅办理。

三、南区、五桂山税费服务场所整合优化后,请尽量选择电子税务局、“粤税通”微信小程序、V-Tax远程可视化办税平台等“非接触式”渠道办税缴费。对属于中山市同城通办税费业务清单内的事项,您可以选择在全市任一综合税费服务厅就近办理。

1. 广东省电子税务局:

https://etax.guangdong.chinatax.gov.cn/xxmh/

2.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

https://etax.chinatax.gov.cn

3. “粤税通”微信小程序二维码:

 

4. V-Tax远程可视化办税(广东税务智能导办平台网):

https://nsfw.guangdong.chinatax.gov.cn/zndb/poc/#/login

5. 中山市同城通办税费业务清单:

http://guangdong.chinatax.gov.cn/gdsw/zssw_qtgf_blzn/2023-02/01/content_7c2709a5dbcb40fdb4271450f54f7b3e.shtml

6. 中山市综合税费服务厅地址:

http://guangdong.chinatax.gov.cn/gdsw/zssw_tzgg/2023-08/23/content_61403c026a4f4a9dac8a8c811142d5e9.shtml

四、如您确需上门办理业务,可提前通过“中山云预约”微信小程序进行预约。“中山云预约”微信小程序二维码:

 

 

 

 

五、对外咨询服务电话:

0760-88812366

因服务场所整合优化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对中山税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

2023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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