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繁体|无障碍浏览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人民政府
当前位置: 首页 > 中山市税务局 > 信息公开 > 年度法治报告
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关于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3-02-20 17:02:37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持续深入推进法治税务建设,取得良好进展。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

(一)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全面领导。中山市税务局党委书记主动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亲自部署法治政府建设有关工作。充分发挥市税务局党委在履行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作用,及时研究解决影响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问题。按照上级税务局部署,积极推进税务机关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纳入绩效考评相关工作。

(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2022年召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研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中山市税务局党委书记主持召开党委会议组织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依法依规抓好组织收入、落实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推进税收征管改革等重点工作中。邀请中山市委党校教授为全体干部职工开展《深刻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内涵》讲座,不断提升干部法治素养。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制定《中山市税务系统打造一流税收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税务助力中山经济高质量发展九条》,全力服务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实施《中山税务优化企业全生命周期税费服务九条》,降低企业全生命周期办税缴费制度性交易成本。开启不动产交易 “一窗受理、一套资料、限时办结”新模式,不动产交易涉税处理时间压缩至30分钟。推出出口退税账单“实时知”服务,向外贸企业精准推送对账单1009批次。联合有关部门在部分镇街政务服务中心试点“一厅联办”服务,缴费人进一家门、预约一个号码、提交一次资料即可办妥社保、医保、税务的关联业务。根据《2022年广东省营商环境评价报告》,中山市纳税指标得分位列全省第3,连续三年居全省前列。

(二)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依照全国统一的事项清单实施税务行政许可,按规定只保留“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一个事项;执行统一格式的办事指南,承诺办结时限,确保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办结“零超时”;做好许可事项清单和办理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落实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持续公开实行告知承诺制的税务证明事项目录及告知承诺书文本样式,规范办理流程,加强事后监管。2022年,全市超2.9万户次纳税人选择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税务事项。参与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商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安部门,在企业年度报告抽查、新车销售市场监管事项、劳务派遣工作专项检查等方面对25户企业开展检查,对存在问题的企业加强日常管理纠正,督促企业经营合规化。

、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认真落实政策执行情况反馈工作。充分发挥税费政策建议收集机制、政策执行情况反馈报告制度、落实退税减税政策问题快速反应机制作用,及时处理税费政策落实问题,全年向省税务局报送2篇政策执行反馈报告、4篇案例风险点分析以及1条税费政策延期建议、4条税费政策完善建议。

)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落实公开征求意见、公平竞争审查、纳税人权益审核、合法性审核制定要求全年发布规范性文件2件筑牢公平竞争审查防线,做到有件必审;参加中山市政府公平竞争审查培训班,提升审查专业能力。集中开展“违反统计法律法规的文件规定”专项清理工作;做好文件日常清理,废止规范性文件1件。

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优化税务执法方式。落实14项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对超过1.07万户次纳税人给予“首违不罚”,助力减轻市场主体经济负担;推出《税收轻微违法“首违不罚”告知承诺书》,教育、引导、督促纳税人持续提升税法遵从度,获省税务局推广。全面推广税务文书电子送达,有效打破传统送达耗时长、接收不便捷等壁垒。全年约有44.86万户纳税人签订了确认书,接收电子文书约42万份。

(二)探索“三项制度”信息化应用。构建电子台账应用,实现“三项制度”工作数据统一、规范、实时登记上传和呈现;创建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平台,实现执法音像记录及时、规范、完整上传和保管,强化执法音像记录安全性。

(三)全力维护税收秩序。对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2022年向市联合惩戒合作部门推送税收违法“黑名单”联合惩戒信息379件。联合公安、检察院、海关、人民银行、外汇管理局等部门印发打击虚开骗税违法犯罪工作方案,夯实税收共治良好基础。按省税务局工作安排,结合经济发展大局、疫情防控政策、企业经营状况、生产周期等因素,开展重点税源企业随机抽查工作,对3户省级重点税源企业、20户市级重点税源企业进行检查。

五、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强化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严格落实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确保合法合规。坚持“三重一大”等重要事项集体讨论、集体研究、集体决定,防止以集体决策名义集体违规。构建法制审核信息化模块,实现重大决策事项审核资料无纸化传送、业务信息自动抓取、决策事项信息化呈现,可记录可追溯可统计,有效提高工作效率,增强重大决策事项风险防范屏障功能。

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加强税费争议源头化解。印发税费争议咨询调解机制实施方案,发挥公职律师税费争议咨询调解中心的辐射带动作用。学习借鉴新时代“枫桥经验”,打造特色鲜明的“枫桥式”基层税务机关,设立税费争议咨询调解小组,做好税费政策咨询宣传和税费争议化解工作的有效衔接。

(二)依法开展信访及应急处置。全年无发生因信访事件处理不当引发的重大信访事件。修订完善市税务局机关值班管理办法,确保突发事件应对有方;指导基层办税服务厅落实《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应急处理办法(试行)》,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处理。

、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

(一)强化税务执法监督聚焦“关键少数”,抓好“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制发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加强监督的实施办法及3项配套清单,强化对“一把手”23个重点事项、班子成员17个重点事项、职能部门29个重点事项的监督。稳步推进督察审计监督全覆盖,2022年对6街税务机关的10个督审项目,发现问题120个,整改完成111个,整改率达92.5%,通过持续督促问题整改、规范管理,有力强化税收监管。

强化内外监督合力强化内部监督联动,督审与党建纪检部门联合对《一体化综合监督重点风险防控清单》和团队人员进行动态调整,升一体化综合监督效能。通过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等多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发挥干部职工监督作用。拓展外部监督,邀请纳税人体验税收工作收集意见建议,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党政部门、行业协会、社会团体和企业代表担任特约监督员,协助税务机关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构建“中山特色”智慧监督新格局。新建风险指标17个,上线“留抵退税市级体检表”功能;建立“梳理清单-建立指标-发现问题-整改完善”专项督察模式,出口退(免)税专项督察清单成为全省的监督标准范例;承接税务总局、省税务局重点指标建设任务,完善风险点122个,编写督察要点50余项,贡献“中山智慧”;自主研发RED风险指标23个,扩大信息化防控覆盖面。

(四)主动落实政务公开。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2022年门户网站发布信息4286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375条、微博公众号发布信息718条。依法依规办理依申请公开,精准适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22年办理依申请公开5件,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处理不当引发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一)加快智慧税务建设。打造“实体+云上”市域纳税服务运营中心,九成以上电子税务局业务实现云上集约处理,人均受理业务量提高至非集约办理前的5.4倍,单笔业务平均办结时间压缩至0.5小时内。持续推行社会保险费“网上办”“掌上办”,使用“粤税通”、V-tax远程可视化办税平台,进一步压缩社保业务办理时间。2022年,全市社保缴费申报、缴费线上办理率分别为99.69%、99.22%。创新推出“速退易”汇算清缴智能退税服务,通过“自动填表、免传附件、一键确认”功能,大幅提高退税办理速度和效率。

(二)稳步推进数字化电子发票试点工作。依托电子发票服务平台,24小时在线免费为纳税人提供电子发票申领、开具、交付、查验等服务,着力降低发票领用成本。10月27日起,新设立登记的纳税人(除特殊情形外)均纳入数字化电子发票试点范围,纳税人通过全国统一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发票,无需领用发票和领取税务Ukey,减少纳税人办理事项。

(三)加快政务数据共享。建立信息化成果矩阵,从“以数治税+提效率”“智慧政务+促规范”“智能办税+助满意”“精准监管+降风险”,4个维度、4个目标开展数据运用,共实现618项数据运用报表功能。在与其他政府单位数据交换的横向联网区部署网闸设备,满足政务外网与税务专网间物理隔离的要求,以提升网络安全,保障数据安全。联合市金融局、市政数局等部门助力金融机构推出“税融贷”等金融产品,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截至2022年11月帮助全市2613户小微企业获得贷款42.91亿元。

九、全面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一)强化法治人才保障全市税务系统共有61人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其中17人加入公职律师队伍。推出“法智星”法治服务项目,将17名公职律师及39名公职律师后备人才与23个基层税务机关挂点结对,通过“法微讲、法来帮、法助策”法律服务,发挥法治人才在协助决策、规范执法、防范化解风险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为实现税收现代化提供有力法治人才保障。聘请专业律师和法律专家担任法律顾问,助力重大决策和涉税争议处理。

(二)加强税务干部法治教育。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将法治专题教育纳入各类培训课程,持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通过“每日一练”推送法治专题内容等方式,将法治教育纳入副科级领导干部培训、纪检业务培训等综合性培训班必学内容。2022年,市税务系统2174名工作人员完成广东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年度学法课程,参考率、优秀率达100%。

一年来,中山市税务局在法治税务建设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也存在一定差距和不足:税收执法的不规范不严格现象仍然个别存在;各基层税务机关在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制方面存在不平衡的情形

2023年,中山市税务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体制机制建设,提升法治规范力;进一步增强深化征管改革系统思维,提升法治统筹力,为助力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实现税收现代化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

                           2023220日

附件: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