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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电子税局业务办理指引——居民企业(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申报
发布时间:2024-03-28 08:43:03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一、业务概述

查账征收居民企业纳税人应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规定,在规定的纳税期限内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及其附列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

二、操作指引

(一)操作路径:办税桌面--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企业所得税申报--居民企业(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

 

(二)进入到申报表填写界面,可以看到在页面会显示一个主附表的导航栏,可以点击链接在主表和各个附表之间进行切换。

 

(三)系统提供了完善的表内、表间的自动计算和校验的功能,纳税人根据实际业务填写数据,即可完成从附表到主表的计算。

(四)填写数据完成后,如校验不通过,页面左侧报表列表导航栏会有对应报表错误提示,黄色数字表示对应的错误条数。选择对应的存在错误的报表后,报表会出现黄色格子,移动鼠标至该格子左端,页面显示校验不通过的提示。

 

(五)纳税人填写完成,确认数据无误,点击“提交申报”后,需要对本次申报的结果进行确认声明,纳税人按提示补全声明信息后,点击【确认】即可提交申报。申报成功后,可以立即进行缴款,完成本次申报涉及的税费款缴纳。

 

 

三、注意事项

若纳税人在填表过程中出现错误或者违反表单内部勾稽关系的情况时,系统将在纳税人点击提交按钮时进行提醒。纳税人可根据提示进行修改。

四、常见问题

(一)如果报送的财务报表有误,应该如何更正呢?

答:可以重新进入【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更正与作废】功能菜单,选择需要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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