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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5 14:55:23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条例》和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不断增强纳税人缴费人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一)聚焦税收工作深化政务公开。一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坚持公开透明,及时准确发布税费服务事项、执法信息等。2021年,发布办税(费)指南89项、“最多跑一次”清单199项、“一次不用跑”清单165项;对外公示执法信息约5.2万项二是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发布税收规范性文件3件,均同步进行政策解读。举办13期“纳税人学堂”直播开展政策宣讲,吸引超74万人次参与学习。与中山广电网络联合推出《纳税人学堂》电视栏目,拓宽宣传覆盖面。制作39期“税碎念”漫画,拍摄8期“财务珊”“香山夫人茶画室”视频,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借助媒体传递权威信息和税费政策,在各层级媒体发布宣传报道408篇次。三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做客中山市《热点面对面》直播节目,就税收热点问题与市民进行互动交流。发布全省首个中英文税收营商环境白皮书,引导公众树立良好预期。开展“十项民心税事”票选活动1.8万人次参与投票,着力解决办税缴费“痛堵难”问题。打造便捷咨询服务,12366热线受理咨询8.83万人次。认真办理建议提案和局长信箱来信,办结建议提案12均为会办件)、信件35件。落实“好差评”制度,我局综合得分在2021年中山市政务服务“好差评”测评中排名

(二)聚焦落实《条例》深化政务公开。一是推进机构设置等信息公开。依法依规在网站公开机构设置信息、领导班子成员简历信息、机构负责人任免信息。二是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2021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件,均依法依规进行了审查、处理和答复,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是优化公开平台建设。“两微一网”同源发布,2021年在网站公开信息2466条,访问量达46.19万人次;在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356条,阅读量达68.1万人次;在官方微博公开信息567条

(三)聚焦夯实基础深化政务公开。一是强化政府信息管理。以“应公开尽公开”原则,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动态管理,严格落实公开审查责任。二是强化公开监督保障将政务公开纳入绩效考核,对《2021年广东省税务系统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清单》进行责任分工、实时跟进,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2

2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712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462

行政强制

2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新形势新要求、社会公众期盼相比仍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有待提升、办理依申请公开的工作水平有待提高等。针对以上问题,采取了以下改进措施:一是根据省税务局统一部署,开展一轮政务公开自查,对公开渠道、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能力保障五方面逐项梳理整改,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二是参加政务公开学习培训,对依申请公开的答复规范、典型案例等内容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办理依申请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2021年无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认真落实《2021年广东省税务系统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清单》的相关要求,其中,对于有时限要求的工作任务,均能够在时限内完成,其他工作按要求持续推进。

本报告中相关统计数据为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本级数据,不含国家税务总局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数据。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中山市东区兴中道45号,邮编:528403,电话:0760-88339947)。

附件: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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