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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1 11:12:32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条例》和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在深化改革、规范执法、优化服务、落实税费政策等方面的促进作用。

(一)深入推进主动公开。一是强化政策宣传解读。通过视频、长图、二维码等形式,将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个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等税收政策转化为通俗易懂的语言,帮助纳税人缴费人理解和执行,例如创作“12366即问即答”“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攻略系列漫画”等新媒体作品、创建“案案说税”税宣短视频品牌等,截至2022年12月底制作税宣原创作品165条。打造“云上”政务直播间,开展12期纳税人学堂直播培训辅导,累计逾73万人次参与线上学习。开展税宣进校园活动,联合中山市第一中学举办第六届线上模拟招聘会活动,联合市人社局、工商联在市内高校设立“助力大学生就业创业税费服务站”。二是强化执法服务信息发布。2022年,发布税费服务“最多跑一次”清单199项、“一次不用跑”清单165项;对外公示执法信息约5.18万条;向社会公开曝光依法查处的一起生产企业骗取留抵退税案件;在各层级媒体刊发税收新闻报道450篇次三是强化公众关切回应。持续提升12366热线咨询服务水平,2022年受理咨询76703人次。开展“十项民心税事”投票活动,梳理关注度高、受益面广的18个税费服务举措进行公开投票,税务机关对其中10个呼声最高的事项进行攻关。认真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2022年办结建议提案23均为会办件)。

(二)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加强与申请人沟通,强化内部会商,精准适用《条例》,依法依规答复。2022年办理依申请公开5件,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处理不当引发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准确把握不同类型公开要求,科学合理确定政府信息的公开方式。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原则,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保公开规范准确。

(四)优化信息公开平台。持续加强线上公开平台建设,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2022年网站发布信息4286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375条,微博公众号发布信息718条。持续拓宽线下公开渠道,在全市办税服务厅、政务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等场所投放超8.67万份税收宣传册子,方便群众取阅,扩大信息公开覆盖面。

(五)完善监督保障机制。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研究解决政府信息公开的重大问题。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绩效考评、政治巡察、内控监督的重要内容,加强日常督促检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1

2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21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765

行政强制

3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

0

0

0

0

0

2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5

0

0

0

0

0

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新形势新要求、社会公众期盼相比仍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主动公开工作有待加强、政策解读效果不够理想。针对以上问题,采取了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进一步压实各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加大监督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和落实整改,不断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二是进一步贴近纳税人缴费人的需求,通过图文、短视频等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政策解读,积极回应公众关切,不断提高政策解读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2022年无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认真落实《2022年全省税务系统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清单》的相关要求,对其中涉及的工作任务均能够按时按质推进。

本报告中相关统计数据为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本级数据,不含国家税务总局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数据。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中山市东区兴中道45号,邮编:528403,电话:0760-88339947)。

附件: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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