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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1 08:52:51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作用。

(一)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一是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召开税务专场新闻发布会,参与中山市“八五”普法规划中期实施情况专题新闻发布会,在各层级媒体刊发新闻报道335篇次,提高政策宣传的覆盖面。开展“云上”宣讲,举办13期纳税人学堂直播,与深圳税务部门举办“税惠赋能,助力湾区”双语纳税人学堂网络直播,与江门、珠海税务部门推出“共迎民营经济发展新机遇”税收普法直播,累计吸引超80万人次在线观看。推出“局长带你办”“常见业务事项带你办”“行业税事知多少”“Tax-税碎念”等喜闻乐见的政策解读产品,帮助纳税人缴费人理解消化政策内容是积极回应公众关切。创新开展“税商携手益企行”活动,聘任23名税收营商环境首席观察员,联动走访精准解决企业诉求。不断提升12366热线服务效能,2023年受理咨询78915人次。开展“十项民心税事”投票活动,投票人数达4763人次,对纳税人缴费人最关注的10个税费服务举措进行集中攻坚。认真办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2023年办结建议提案24均为会办件)。加大执法信息公开力度,2023年公示执法信息4万余项。

(二)持续提高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准确把握条例规定,主动与申请人沟通,规范办理流程,加强内部会商,强化合法性审查,依法依规做好答复。2023年,办理依申请公开10件。

(三)持续强化政府信息管理。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发布政府信息认真做好“两微一端”的信息更新维护工作。坚持“先审查、后公开”“谁公开、谁审查”原则,压实信息公开责任,严格履行信息公开审批程序,确保准确规范。

(四)持续加强公开平台建设。线上,充分发挥“两微一端”主阵地作用,深化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2023年网站发布信息2658条,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400条,微博公众号发布信息712条。线下,发放逾14.2万份宣传资料至全市办税服务厅、“税费服务驿站”及有关部门,供纳税人缴费人取阅

(五)持续完善监督保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人定期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各项工作将政务公开列入绩效考评范围,加强督促检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2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0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912

行政强制

28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

0

0

0

0

0

1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7

0

0

0

0

0

7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0

0

0

0

0

0

1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1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政策解读的实效性有所欠缺、公开平台的协同性还需提升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采取了以下改进措施:一是以“两微一端”为主阵地,结合本地化、多元化的政策解读产品,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形式,提升政策解读效能;二是进一步完善公开平台,实现“两微一端”同源发布、矩阵管理,不断提高公众获取信息的精准性、便捷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2023年无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本报告中相关统计数据为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本级数据,不含国家税务总局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数据。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中山市东区兴中道45号,邮编:528403,电话:0760-88339947)。

附件: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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