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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1 08:35:1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和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领导下认真贯彻《条例》规定,积极落实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各项工作,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在深化改革、规范执法、优化服务、落实税费政策等方面的促进作用。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区税务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2023年,区税务局通过基层政务公开栏目主动公开政务信息57,其中机构概况类9条,行政执法类46条,政府采购类2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3,区税务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按照职责权限,专人负责,明确流程,严格履行公开审查和保密审查程序,坚决做到涉密不公开、公开不涉密,确保政府信息管理安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区税务局落实专人专责,及时更新维护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切实方便纳税人获取相关信息同时,线上开设税收政策“云课堂”直播课程,线下组建“青税智”青年税务宣讲团,联合产业基地、商会、社区、小学等开展10场次税宣活动。

(五)监督保障。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发现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督促工作人员积极参加相关教育培训,提升专业素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9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87

行政强制

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区税务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是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时效性有待提高;二是政务公开队伍专业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针对以上问题,区税务局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改进:一是加强领导,加大政务信息更新力度,落实工作目标,让信息生成与发布保持同步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加强队伍建设组织开展专题业务学习,做好业务知识的日常学习和更新,进一步提升岗位人员业务素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区税务局2023年无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区税务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康乐大道43号,邮编:528437,电话:0760-85331231,传真:0760-85331866)。

附件: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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