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构建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广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文件要求,坚持主动作为、同向发力,聚焦市场主体关切,对标一流先进水平,发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在构建新发展格局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中的关键作用,不断提高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新成效推动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