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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潮安区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4 09:36:55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潮安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公布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潮安区税务局(以下简称潮安区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潮安区税务局在潮州市税务局和潮安区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程》《广东省政务公开条例》等有关文件,紧紧围绕税务工作主题、主线和公众期盼,加强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热点回应工作,强化制度机制和平台建设,认真做好网站普查工作,扎实推进政务公开。从健全制度、完善管理入手,以提高服务质量、增强税收执法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为着力点,形成了规范化、制度化、信息化的政府信息公开格局,进一步实现了与广大纳税人、社会公众的良性互动。

(一)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

2021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一思想认识,提升行动自觉,紧紧围绕年度公开重点任务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经办具体事项,建立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对发布的政务信息进行审核把关。2021年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顺利开展。

(二)形式多样,畅通公开渠道

我局不断丰富和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塑造税务机关新形象。利用互联网门户网站专栏;依托全区各办税服务厅,利用电子触摸屏、LED显示屏、公告栏、X展架、宣传资料架等设施;电视广播,互联网新媒体以及传统媒体发布相关信息,改变过去在内容、互动、管理上的被动局面,增强了针对性和亲和力。

(三)透明高效,抓紧重点领域

主动发声,精准发力,将社会最热点、群众最关心的问题,特别是最新的“深改”“六稳”“六保”和支持新冠肺炎防控以及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作为政务公开的工作重点,及时向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缴费人进行针对性、精准化政策宣传推送,切实让纳税人、缴费人了解政策、运用政策、享受政策红利,确保新文件、新精神及时得到宣传、贯彻、执行。

(四)加强宣传,夯实舆论阵地

建立健全重大突发应急事件舆论引导机制,加强舆情应急管理和阵地宣传。进一步完善舆情管理制度,确保信访事项流程规范、形成闭环,密切跟踪,做到及时预警、科学研判、妥善处置、有效回应、主动回应。2021年共处理信访事件6件,回复局长信箱信件3件。同时,持续加大正面宣传,打造宣传阵地,开展 “我为群众办实事”便民办税活动、“税收宣传月”系列活动等一系列接地气有温度的普法活动。2021年,潮安区税务局政务信息公开条目134条,新闻稿件107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5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5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潮安区税务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公开内容、完善公开载体、配套公开措施、加强基础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从事政府信息公开特别是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单一,工作力量不足;二是一些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有待加强;三是有些部门、单位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与职工群众需求还有一定差距,公开量、公开面、公开形式、公开深度等方面还不能满足群众的要求。下一步,我局将紧紧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脚踏实地开展工作,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一是以纳税人需求为导向,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继续重点推进与纳税人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全面、及时、规范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涉及专业性强、纳税人关注度高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定事项等认真做好解读工作;以政府信息公开带动便民服务,满足广大纳税人通过不同载体、不同形式、不同渠道对涉税业务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二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和载体,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和内涵,拓宽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渠道,加大政府信息公开深度和广度。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加强公开舆论宣传,提高纳税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学习培训工作,不断提升公开整体工作水平;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完善公开机制,健全公开制度,落实公开措施,做好公开保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落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潮安区税务局认真落实《2021年广东省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清单》和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税务局的相关要求,其中,对于有时限要求的工作任务,均能够在时限内完成,其他工作按要求持续推进。

本报告中相关统计数据为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潮安区税务局本级数据,不含区以下税务机关数据。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11日至202112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潮州市潮安区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潮州市潮安区庵埠镇廉泉街,邮编:515638,电话:0768-58128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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