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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枫溪区税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9-10-30 09:03:13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枫溪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公布潮州市枫溪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区税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内容涵盖区税务局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潮州市枫溪区新风路潮州火车站斜对面,邮编:521031,电话:0768-2973518)。

一、概述

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枫溪区税务局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税务局以及潮州市枫溪区委、区管委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决策部署,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和社会群众关注关切,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全面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加强税收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扩大社会公众参与,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水平,为推进依法治税、增强税务部门公信力和执行力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着力制度建设,规范公开管理

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枫溪区税务局全面落实上级部门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做好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区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对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进行调整充实,形成了主要领导总负责、分管领导抓具体、相关部门主落实的工作机制;制发了《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枫溪区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发布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的通知》,完善升级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内容,共设栏目11个,公开事项22类。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和监督方式等事项,完善信息发布机制,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运转规范化。

(二)着力凝聚合力,丰富公开渠道

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枫溪区税务局不断丰富公开渠道,积极创新公开形式,全面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为税收工作营造良好氛围。一是优化政务公开渠道。充分利用纳税人宣讲会、办税服务厅、自助办税终端等平台,利用电子触摸屏、显示屏、公告栏、宣传资料架等设施,向纳税人开展税收政策解读、办税服务事项、税收改革事项、权利义务事项等宣传。二是整合拓展发声新途径。以机构改革为契机,整合原国地税政务公开信息,同时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实现省、市、县三级同频共振,确保对外宣传步调一致、口径一致;利用工作报告、信息报送、各类会议等途径,向地方党政和其他职能部门宣传、推介税务工作情况。三是扩大税收宣传影响面。紧扣时事组织重大主题宣传,利用政策宣传流动车以流动广播等方式,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扩大宣传影响力。

(三)着力融入大局,提升公开质效

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枫溪区税务局主动融入全面深化改革大局,聚焦重点,精准发力,积极服务改革发展大局。一是配合上级做好税收政策发布解读。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主动公开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全面公开税收政策措施,及时转发多形式的政策解读,准确传递政策意图,不断增强税收政策解读的主动性、针对性、时效性。二是服务税收重大改革事项。开设“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政策”和“费(金)优惠政策”等专栏,集中发布重大改革事项和税收优惠政策措施,增进社会各界和广大纳税人对重大税收改革工作的认识、理解和支持。三是定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配合上级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对上级制定的涉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枫溪区税务局制订公布的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共3份。四是大力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及时发布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名单共49户,推进税收执法公开透明。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枫溪区税务局通过税务网站公开各类政府信息56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规定5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通知公告9条,工作动态11条,图片新闻19条;通过枫溪区管理委员会公众网公开各类政府信息6条,其中减税降费政策信息4条,总访问量达219人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枫溪区税务局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枫溪区税务局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费用。

五、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投诉举报、行政复议、提前行政诉讼的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投诉举报情况

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枫溪区税务局没有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投诉举报。

(二)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情况

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枫溪区税务局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行为的复议。

(三)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枫溪区税务局没有收到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枫溪区税务局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税务局和区委、区管委的要求和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全面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有关精神,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切实保障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但对照上级要求和社会公众的期望,还存在不足和有待改进之处。主要表现在政务公开的方式还比较单一,税收政策解读方面还有待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还有待提升。

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枫溪区税务局将按照上级部门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意见和要求,进一步做好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强税收政策解读,提高回应社会关切能力,积极稳妥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保障公众的合法权利,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和及时性。

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枫溪区税务局

2019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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