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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枫溪区税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21 15:15:0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枫溪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公布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枫溪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区税务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内容涵盖区税务局201911日至12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潮州市枫溪区新风路潮州火车站斜对面,邮编:521031,电话:0768-2973518)。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枫溪区税务局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税务局以及潮州市枫溪区委、区管委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决策部署,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和社会群众关注关切,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深化公开内容,加强税收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一)强化管理,规范程序。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枫溪区税务局充实调整了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形成了主要领导总负责、分管领导抓具体、相关部门主落实的工作机制。加强对政务公开各项规定的学习,进一步明确信息公开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和监督方式等事项。不断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完善信息发布机制,各部门联络员及时报送相关信息,汇总后更新工作动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运转规范化。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枫溪区税务局通过税务网站公开各类政府信息59条,其中通知公告17条,工作动态19条,税务要闻4条,图片新闻19条; 2019年,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枫溪区税务局没有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二)强化创新,因地制宜。一是积极扩大税收宣传方式,利用政策宣传流动车以流动广播等方式,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扩大宣传影响力。二是优化政务公开渠道。充分利用纳税人宣讲会、办税服务厅、自助办税终端等平台,利用电子触摸屏、显示屏、公告栏、宣传资料架等设施,向纳税人开展税收政策解读,不断满足纳税人对政务公开形式的需要。

(三)强化统筹,完善监督。办公室严格落实主动公开制度,审核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等制度,对需公开的信息进行公开前审核,由提供部门报区局领导、保密委员会审核后再公开。对群众提出的政务公开申请,区局作出了15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的公开承诺。为保证政府信息公开的有效实施,区局在监督机制上也不断完善。一是在办税服务厅设置服务监督岗和意见箱,公布各窗口工作人员姓名、职责,方便纳税人对税务人员履行岗位责任的社会监督;二是公开举报电话号码,接受纳税人对税务人员违法乱纪行为的投诉。三是配置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加强对税务干部依法行政的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0

  0

 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

 0

 16

行政强制

 5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

 

5112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务公开的方式还比较单一,税收政策解读方面还有待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还有待提升. 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枫溪区税务局将按照上级部门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意见和要求,在新的一年进一步做好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强税收政策解读,提高回应社会关切能力,积极稳妥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保障公众的合法权利,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和及时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件: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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