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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枫溪区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29 17:10:0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枫溪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公布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枫溪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区税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内容涵盖区税务局202011日至12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潮州市枫溪区新风路潮州火车站斜对面,邮编:521031,电话:0768-2973518)。

一、总体情况

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枫溪区税务局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切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税务局以及潮州市枫溪区委、区管委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决策部署,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和社会群众关注关切,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深化公开内容,加强税收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2020年区税务局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累计公开各类信息50条,其中通过省税务局门户网站区税务局子网站发布信息28条,通过税收执法公示平台发布信息21条,回应局长信箱诉求1条。

(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区税务局继续加强依申请公开组织保障,完善依申请受理机制,拓展网络、信函等受理渠道,规范工作规程、提高工作效率。2020年,共受理依申请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我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落实专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严格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和工作流程,强化政策把关、保密审查,确保信息公开的合法性、准确性、时效性,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纳税人满意度评议,切实提高信息公开工作实效。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依托市税务局网站区税务局子网站,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府信息公开,对标《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做好运维管理,充分发挥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

2.继续规范办税服务大厅标准化建设,依托电子显示屏、宣传资料架、公告栏等设施,公开各项办税信息及办税流程,在办税服务厅设置意见建议箱,切实落实领导值班制,做好值班记录和值班日志,建立企业涉税诉求和快速响应机制,收集整理纳税人缴费人意见建议,提升服务质量。

3. 新增户外大型LED显示屏开展减税降费宣传,全方位、多角度创新宣传模式,提升宣传质效,进一步加强宣传实效。在疫情期间,通过线上答疑等形式为辖区文旅企业进行政策宣传,确保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到位。

(五)监督保障机制

为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深化主动公开内容,我局不断强化监督检查机制。一是在办税服务厅设置服务监督岗和意见箱,公布各窗口工作人员姓名、职责,方便纳税人对税务人员履行岗位责任的社会监督;二是公开举报电话号码,接受纳税人对税务人员违法乱纪行为的投诉。三是配置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加强对税务干部依法行政的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用“+/-/0”表示)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1

209

其它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10

+39

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用“+/-/0”表示)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

-31

52

行政强制

5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用“+/-/0”表示)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9

480067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主动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还要继续加大,政务公开渠道和载体仍需不断丰富,税收政策解读方面还有待加强。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枫溪区税务局将围绕税收工作重点任务,扎实做好公开工作。一是针对2020年各项重点工作,加大公开的内容广度和深度。二是不断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载体,积极做好最新税收政策发布及解读工作,及时回应公众关切的问题。在新的一年进一步做好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强税收政策解读,提高回应社会关切能力,积极稳妥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保障公众的合法权利,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和及时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附件: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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