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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枫溪区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5 09:07:3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枫溪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枫溪区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广东省税务局、潮州市税务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完善监督反馈,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枫溪区税务局加大网站专栏建设力度,通过税务网站专栏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共计65条。围绕减税降费热点,结合税收宣传月,加强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并在区局二个LED显示屏、办税服务厅宣传资料架等设施公开各类法定公开的税收工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枫溪区税务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受理、审查、处理等各个环节的具体要求,确保公开内容严谨真实、保密审查到位,确保信息公开的合法性、准确性、时效性,确保不发生失、泄密问题。

(四)平台建设

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及时发布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枫溪区税务局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指定专人担任网站管理员,及时发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五)监督保障

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枫溪区税务局继续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岗位责任制和绩效管理考核机制。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各部门紧密配合,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确保有序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1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3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2.重复申请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3.其他

 0

 0

(七)总计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区税务局严格按照上级机关和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求,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但在实际执行中也存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系统性有待加强、形式上有待丰富等问题。

2022年,区税务局将继续严格执行《条例》工作要求,一是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完善主动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对公开信息内容的规划,提高信息公开内容系统性,确保信息及时、全面公开。二是发挥绩效管理的作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考评,督促各单位提高认识、抓紧抓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枫溪区税务局能够认真落实 《2021广东省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清单》和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税务局的相关要求。其中,对有时限要求的工作任务,均在时限内完成,其他工作按要求持续推进。

本报告相关统计数据期限为202111日至202112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区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潮州市枫溪区新风路潮州火车站斜对面,邮编:521031,电话:0768-2973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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