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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饶平县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24 16:02:55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饶平县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1年国家税务总局饶平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的有关要求,在市税务局和饶平县政府的指导下,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持续完善公开制度流程,不断提高信息公开质量,切实地保障了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为高质量推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一)主动公开

我局始终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工作力度,及时公开发布机构设置、部门职能、办事指南等基础信息以及涉及纳税人缴费人切身利益的、需要纳税人缴费人广泛知晓的各类信息;同时,进一步完善工作细则,形成责任明确、通力协作的工作格局。2021年主动公开各类信息27条次。

(二)依申请公开

严格依照上级文件要求,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明晰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明确受理答复程序、答复时限以及工作流程,确保依申请公开规范有序开展;同时利用门户网站公开申请方式、申请流程等信息,方便纳税人缴费人方便快捷提交申请。

2021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按照上级要求以及《国家税务总局饶平县税务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规定,梳理各项政务公开事项工作职责,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坚持“谁制作、谁审核、谁发布”原则,严格审批制度,严格政务信息公开审核流程,明确审核的程序和责任,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核;定期进行检查,发现潜在风险点及时整改,有效避免违规风险。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一方面,加强网站平台建设,依托国家税务总局饶平县税务局基层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按照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要求公开相关信息并做好网站的运行维护;另一方面,扩宽公开渠道方式,充分发挥办税服务厅公示栏、电子显示屏等媒介对优惠政策、办税指南等纳税人缴费人切身关注的信息第一时间进行公开;同时,积极配合市税务局打造“潮州税务”公众号平台,积极报送新媒体素材,不断扩展融媒体宣传渠道。

(五)监督保障情况

完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制度,形成由局领导研究部署,办公室统筹协调,各职能部门相互配合的工作机制;将信息公开工作列入2021年绩效考核指标,层层压实责任,常态化落实日常监督,加强考核力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8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5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培训力度不足。虽然利用“学习兴税”平台对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进行专题培训,但是没有将培训扩展至各部门信息公开经办人,导致部分岗位人员变动后,工作衔接不够流畅。二是信息公开内容不够丰富。主要以欠税公告、非正常户公告等执法类信息公开为主,其他税务工作信息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

一是强化业务培训。将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列入办公室年度培训计划之中,进一步加大对政务公开、保密工作的培训力度,不断推高一线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政策的把握能力。二是丰富公开内容。主动贴近纳税人的需求,重点加大对纳税人比较关注的优惠政策信息以及税务执法动态的更新力度,使政务公开工作更好地为税收工作服务,为社会公众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饶平县税务局认真落实《2021年广东省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清单》和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税务局的相关要求,其中,对于有时限要求的工作任务,均能够在时限内完成,其他工作按要求持续推进。

本年度无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情况。

本报告中相关统计数据为饶平县税务局本级数据。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饶平县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广东省潮州市饶平县汕汾西路北14号,邮编:515700,电话:0768-7801127,电子邮箱:rpgszls@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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