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公布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湘桥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区税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部分组成,内容涵盖区税务局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区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潮州市湘桥区潮枫路中段,邮编:521000,电话:0768-2212871,电子邮箱:czxqqswj@126.com)。
一、概述
2018年,根据市税务局和区委区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湘桥区税务局不断深化完善政务公开工作,狠抓各项制度落实,促进权力运行公开透明,实现政务公开规范化,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政务服务工作上新水平。
(一)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责任。一是以上级关于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有关要求为依据,对税务机构合并后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成员进行调整,明确局内各部门工作职责,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总体筹划,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保障。二是配备专兼职干部负责政务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二)完善规章制度,促进公开规范。区税务局从完善规章制度出发,力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结合区税务局工作实际编制了《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湘桥区税务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围绕机构概况、工作动态、政策法规等主题,从公开内容、公开时限、公开方式、责任主体等四方面进行规范。编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告知书、流程图,细化规范申请的提出、受理、答复等环节操作办法。
(三)严格落实制度,确保常态运行。一是制定过渡期区税务局政务信息公开审查和互联网专栏信息发布工作指引,明确政务信息公开审查程序,严格流程管理,明确管理职责,确保政务公开规范有序。二是严格落实各项制度,建立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责任追究机制,实行严格的保密审查程序,规范执行并保留书面审查记录,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全年未发生失泄密情况。
二、主动公开情况
区税务局采取各种形式及时主动地公开政府信息,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
(一)强化网站专栏建设力度。一是配备专人负责区税务局互联网专栏日常更新管理运维工作,并及时向社会各界主动公开税务机关概况、税收工作动态、税收政策法规、纳税辅导、欠税公告等各类涉税信息。二是每月从日常税收宣传报道中提炼相关信息、案例等素材积极向市局微信公众号报送,并多次被市局微信公众号采用,有力地支持了市局微信公众号的发展,同时利用日常税收宣传契机积极向纳税人宣传“潮州税务”微信公众号,极大地拓展了公众号的影响力。
(二)强化税收普法和文化宣传力度。一是强化各项保障,形成一把手亲自抓、负全责,分管领导协调、推进,各单位各负其责、各司其职的工作格局,切实筑牢普法工作基石。二是坚持严格要求,严格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形成了风清气正、依法行政的良好氛围,狠抓普法工作落实。三是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多方位公示,全过程记录,法制化审核,让行政执法在阳光下运行,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着力打造法治税务。四是强化税收普法宣传,通过开展税法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协会、进园区、进机关等“六进”活动,主动做好环保税、个人所得税等税收政策热点的宣传讲解;通过深入民营企业开展大调研、大走访活动,与企业话税收,为企业送政策、解难题,收集民营企业对于税务部门的意见建议,积极响应纳税人的需求,充分发挥税收职能,把税收优惠政策落实好、执行好,把纳税服务做优做实,助力民营企业发展壮大;通过建设“纳税人港湾”,让纳税人歇歇脚、喝喝水、充充电,让税收改革成果更直接惠及广大人民百姓,让税收更有温度,充分彰显潮州税务部门的责任、担当和人文关怀。
(三)强化新闻宣传报道力度。在市税务局的统一部署下,紧密围绕税务政策热点和工作专题,形成政务信息、具体案例或新闻线索,向市税务局推送新闻稿件、文字素材和相关图片新闻,累计共有22篇新闻稿件及素材被《中国税务报》、省级媒体、《潮州日报》等各大主流媒体采用,进一步增强税收传播力,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效果。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8年,区税务局没有接到政府信息公开书面申请事项。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区税务局没有收取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费用。
五、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2018年,区税务局无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而引起的行政复议案件和行政诉讼案件。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区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经过多年的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接下来,区税务局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各项工作制度,不断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依据主动公开目录,进一步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提升全局政府信息公开水平,使政务公开工作更好地为税收工作服务,为社会公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