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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湘桥区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7 17:23:43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湘桥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公布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湘桥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区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内容涵盖区税务局2021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区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潮州市湘桥区潮枫路259号,邮编:521000,电话:0768-2351416,电子邮箱:czxqds@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区税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及潮州市税务局、区委区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相关部署,制定《2021年湘桥区税务系统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分工表》,着力推动行政权力全过程公开、公共服务全流程公开、社会关切全方位回应,依法依规及时回应纳税人关注关切,助推湘桥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区税务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重要内容之一,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区税务局党委切实落实领导责任,每年听取一次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确定1名局领导履行本机关政务公开工作领导职责加强日常指导监督保障,帮助解决实际问题,及时纠正不当行为。组织区税务局干部职工参加学习兴税平台税务系统政务公开网络培训班,进一步明确新时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

(二)优化对外渠道,提高公开质量。一是强化网站专栏政务公开主渠道作用,严格按照政务公开条例相关规定,由专人负责门户网站上区级层面各子栏目更新,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及时发布通知公告、工作动态等栏目信息。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及依申请公开信息工作,通过网站专栏公开本单位办公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明确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渠道和办理程序,2021年度暂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二是发挥线下宣传主阵地作用。充分利用区税务局办公区、办税服务厅、纳税人港湾等区域的宣传栏、电子宣传屏等,集中展示宣传各项税费政策,加强重要税费政策发布解读,紧扣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深化政务公开。三是借力地方政务媒体主流作用。积极加强与地方政府宣传部门及政务新媒体沟通合作,积极向主流媒体提供新闻素材,全年共发表新闻报道44篇,为重点工作推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加强保密审查,规范公开管理。区税务局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起草、谁解读”“谁执法、谁公示、谁负责”的要求,加强政府信息管理,落实好《国家税务总局潮州市湘桥区税务局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要求,规范执行并保留书面审查记录,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全年进行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共59次,没有发生失泄密行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4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1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今年来,区税务局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落细,围绕各项重点任务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如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程度仍显不足,对政府信息公开学习宣传力度仍需加强等。接下来,区税务局将严格按照上级工作要求,做好新一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深刻认识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要从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中全会精神、紧扣“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要求,深刻认识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自觉把政务公开要求贯穿于税收工作全过程。二是扎实落实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要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工作各项规定,根据新一年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清单铺排政务公开工作,严格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准确及时发布信息。三是稳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保障。持续推进对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考,围绕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化政务公开,深入开展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各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区税务局认真落实上级局《2021年广东省税务系统政务公开重点任务清单》《2021年潮州市税务系统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分工表》相关要求及本级2021年湘桥区税务系统政务公开重点任务分工表》工作布置,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相关工作任务,并就相关工作要求持续推进。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方法》相关要求,特对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进行公告,2021年区税务局收取信息处理费为0。

   

 

附件: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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