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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白云区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0 12:39:48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白云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白云区税务局编制。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电子版可从国家税务局广州市白云区税务局网站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白云区税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金钟横路109号,邮编:510405,电话:020-86183507)。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白云区税务局紧密围绕税收中心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完善公开制度,优化公开流程,强化监督保障,有序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有力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大力推进服务事项公开。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税收工作基本要求,对属于涉及纳税人权利义务、社会关切及需要广泛知晓的,通过我局门户网站依法、准确、及时向社会公开。2022年,我局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3条。二是切实提升公开管理水平。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聚焦经济社会热点话题及涉及纳税人切身利益和人民群众办事创业的难点堵点痛点问题,深化政策解读,广泛开展税收政策宣传解读。2022年,我局获得各级各类媒体报道325条。三是不断创新公开形式载体。拓展新媒体传播阵地,通过图解税收、短视频、动漫、H5、公益广告等喜闻乐见的形式,持续推出融媒体产品,扩大政策宣传解读影响力。2022年,我局通过新媒体刊登(播出)作品4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在白云区税务局门户网站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布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公开指南,告知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方式。2022年,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11件,其中有8件已按相关规定和政策办理并作出答复,按时办结率为100%;另外3件正在办理中。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落实《条例》的相关要求,加强政府信息日常管理。对于制作或获取的政府信息,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明确政务公开信息发布范围。规范政务公开信息发布流程和信息发布机制,不断加强政府信息监督管理,切实做好各项政府信息的发布工作。

(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加强公开平台的建设,根据上级税务机关安排,优化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白云区税务局门户网站相关栏目,加强网站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全面性、科学性。进一步畅通政务公开渠道,方便群众及时了解工作动态,共享工作成效。

(五)监督保障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定期开展本局的政府信息公开自查工作。对白云区税务局互联网站、办公楼政务公开栏等公开内容的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进行检查,避免出现公开内容过时、错误、与政府职能没有直接关联等情况。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查”的原则,依法依规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合理合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70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55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

0

0

0

0

1

1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2

0

0

0

0

0

2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

0

0

0

0

1

2

 

(七)总计

7

0

0

0

0

1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3

0

0

0

0

0

3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1

2

0

0

0

0

0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在主动公开意识上还存在差距,在政务公开的及时性、规范性、全面性方面仍需进一步改进。

下一步,我局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认真贯彻落实《条例》,持续完善门户网站管理,规范发布信息,保障信息更新时效;二是不断创新主动公开形式,以社会公众需求为导向,借助传统媒体与新媒体渠道,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充分挖掘税收政策、纳税服务新措施等宣传亮点,突出区域特色,提升信息公开质效;三是进一步优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实现信息公开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依法依规推进信息公开各项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建议提案公开情况。2022年,我局共承办区人大代表建议7份,均为会办件;共承办区政协提案6份,均为会办件。上述建议提案均已按规定回复主办单位。

(二)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2022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收取信息处理费用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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