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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从化区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8 14:08:50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从化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要求,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从化区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从化区税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广州市从化区街口街广场路50号,邮编:510900,电话:020-87973222,电子邮箱:chswzfxxgk@126.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我局着力加强组织领导,压实主体责任,持续优化推动政务公开相关工作依法依规落实落细。一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遵循“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主动公开重点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地更新各类政府公开信息,不断创新公开形式,及时回应社会公众关切。二是拓宽政务公开渠道。主动以短信、微信、报纸、广播电视、网站、新媒体等渠道让纳税人缴费人及时了解办税缴费新举措,运用图解、视频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不断提升我局政务信息权威发布和在线服务水平。公益宣传片《梦的回响》,入选第三届“税眼看发展”全国短视频大赛六月好作品;制作《依法纳税你我同行》《答卷》《税月清风》等宣传视频,以有趣、通俗的形式开展税法宣传。三是挖掘政务公开深度。与从化区委组织部签署税费宣传战略合作协议,深度串联“红色穗税连心点”“红色税站”与“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等工作成果,以“红色穗税连心点(角)”进一步拓展办税缴费新渠道,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创新成立“助力大学生就业创业税费服务站”,与广州市从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乡村振兴学院联合举办大学生乡村振兴创业活动,以税惠“春雨”滋养大学生乡村就业创业沃土。四是以政务公开优化纳税服务。通过税企沟通群、税务企业号、电话、短信等多种方式向我局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推送各项政策与业务,精准辅导,确保纳税人懂政策、会操作、优惠政策“应享尽享”,共计推送政策宣传推文131条次,宣传覆盖纳税人约78万户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持续畅通依申请公开线上线下各类渠道。2022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案件,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被复议、被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从化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规定,加强内容审查和保密审查,强化常态化监督,做好执法公告、政府采购、人事任免等重点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并对政府信息有效性进行评估调整。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加强区局网站“主阵地”平台建设和维护,严格落实区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目录要求,依法及时有效公开各项政府信息,全年通过区局网站及各类线上渠道公开政府信息184篇次;线下公开方面,举办座谈会、政策宣讲会等形式的政策培训辅导共计32场979人次,印制《12366即问即答 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宣传小册子5000份,派发给各税务所用于宣传辅导,为高质量推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五)监督保障情况。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内容,制发并落实政务公开年度重点任务清单,定期自查自纠官方网站、线下公告栏等,把好内容关、政策关、文字关、保密关、安全关,切实提高基层政务公开工作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7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3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严格按照规定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仍存在基层政务公开深度和广度有待进一步拓展,政策解读工作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等情况。当前和下一个阶段,我局将继续贯彻落实《条例》和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部署,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加强政府网站运维管理。加强网站栏目建设和维护,定期开展网站巡查和整改,促进官网安全健康发展。二是加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深入学习《条例》和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有关政策文件,不断提升工作人员依法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识和能力。三是完善政策解读工作机制。推动各业务部门政策解读提质增效,推动政策落地见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建议提案公开情况。2022年,我局办理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共10件,均为会办件,没有办理结果需公开的情况。

(二)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2022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收取信息处理费用的情况。

附件: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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