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天河区税务局编制。
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天河区税务局网站查阅。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天河区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00号;邮编:510630;电话:020-87588525)。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天河区税务局(以下简称“天河区税务局”,下文类同)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细化政务公开任务,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依法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提升税收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一)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
制发《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天河区税务局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清单分工表》并抓好落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为原则,通过广州市税务局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政务微信视频号等平台,及时主动公开纳税服务、行政执法、政府采购等各类政府信息,并扎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信息公开。组织开展线上线下宣传活动,聘任“税收宣传员”,针对性开展重点政策解读,强化线下政策推送。充分利用区内主流商圈LED屏幕、办税服务厅电子显示屏、宣传资料架等媒介,向纳税人主动公开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
(二)严格依法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配备熟知政务公开相关业务知识的人员专项负责依申请相关工作,并开展业务培训,提升队伍解读政策、回应关切能力。优化办理程序,强化与申请人之间的直接沟通,准确了解申请人的诉求,提升答复的及时性和针对性,全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单。通过咨询法律顾问、组织多部门会议等,加强与其他行政机关的沟通联系,确保公开信息的合法合规,所有申请均按规定时间依法办结答复。
(三)不断加强政府信息管理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进一步明确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流程及各环节责任人。严格执行信息发布“三审”制度,落实政务信息公开主体责任,多渠道高频率提醒各部门做好内部审核,对内容的准确性、合法性、规范性进行层层严格审查。坚持主动公开与严守保密纪律相结合,注重痕迹化管理,严格做好资料信息管理归档、保密审查,确保公开内容保密合规。
(四)持续优化公开平台建设
充分运用融媒体云播间等,聚焦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落实等重点工作,推出大量原创新媒体产品,相关内容被各级税务和政府微信平台采用101条次。积极同各新闻媒体沟通联系,获市级以上主流新闻媒体报道共160篇次。做好网站对外发布工作,主动公开各类信息157条。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对外咨询电话管理,实现对外业务咨询电话的“四个统一”,同时打造广州市线上业务承载量最大的云税厅,月均服务纳税人约17万户次,有力提升了政府信息为民服务的水平。
(五)着力强化监督保障
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内部绩效管理,结合天河区税务局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考评指标,强化责任问责体系建设,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组织全线条工作人员参与政务公开专题业务培训考核,认真学习了解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提高岗位人员业务素质,助力基层服务水平提升。组织对外公开自查整改,坚持举一反三、查缺补漏,针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天河区税务局全力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推进,取得了较好工作成效,但还存在部分问题,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方式的多样性和创新性有待提升,内部个别部门信息公开岗位人员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有待进一步加强等问题。针对相关问题,我局将认真开展整改,一方面,强化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人员培训,确保全线条相关人员实时掌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最新要求,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另一方面,提前规划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加强宣传需求数据分析评估,有节奏、有策划地推出更多形式新颖、喜闻乐见的宣传精品,整合宣传资源,全面推广覆盖,传播税收故事,营造良好税收宣传生态。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
2022年,严格按照广州市税务局年度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清单抓好工作落实,对清单要求的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均结合实际按期保质完成。
2022年,收到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共16件,其中主办1件、会办15件,均已按要求办结,无需主动公开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