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要求,由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越秀区税务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方面,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越秀区税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西路152号,邮编:510170,电话:020-81231076)。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越秀区税务局(以下简称“越秀区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及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越秀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认真履行职责,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和社会群众关注关切,持续加强公开力度,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持续加强公开渠道建设,多举措促进政务公开渠道多样化,推动政务公开渠道与政务服务深度结合。一是主动公开涉及纳税人切身利益、普遍关注的热点信息,如非正常户纳税人认定、欠税公告等,将相关信息同步发布至执法公示平台,并及时更新维护。二是畅通群众咨询、投诉、建议的渠道,加强对外公开电话管理,提升处理效率,在规定时限内回应纳税人关切。三是通过短视频、动漫、长图等多种形式,制作《就业遇难题 小哥来帮您》系列、《税惠一老一少》情景剧等融媒产品;运用“穗悦棉畅宝”卡通形象,制作多期“主播带你游”“穗税说税60秒”“税惠羊城vlog”“税动力号”栏目作品,加强对税收政策解读、纳税人缴费人的权利义务、税收征管改革成效和先进典型事迹等宣传,制作与社会公众关系密切、具有越秀税务特色的宣传作品。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强化服务理念,从解决申请人实际问题出发,积极主动与申请人沟通,全面准确了解申请诉求,耐心细致做好解释工作并合理引导,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提升办理服务和保障水平,提高答复及时性和针对性,主动回应社会关切。2023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2份,按时按要求答复2份。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进一步增强主动公开意识,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持续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的动态更新调整,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事项落实落细;加强政府信息源头管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报送、审核和发布工作流程,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
(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切实做好网站日常管理维护工作,将政府网站打造成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发布权威政府信息的主渠道。通过办税服务厅电子显示屏、自助办税专区、宣传资料架等传统公开形式,向纳税人、缴费人宣传税费优惠政策。主动提供新闻及新媒体宣传素材,推进政策解读、政策落实情况公开,形成传播合力。
(五)监督保障情况。严格落实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领导工作机制,将政府信息工作纳入绩效考核管理,强化责任问责体系建设,持续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严格遵守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和工作流程,做好政府信息保密审查,确保公开信息要素齐全、内容完整准确,不断提高信息公开质量。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越秀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主动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有待拓展、各公开渠道的协调联动需进一步优化等问题。2024年,越秀区税务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审核工作机制,细化审核要求,同时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着力提高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准确性,不断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建议提案公开情况。越秀区税务局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2023年,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3件,均为会办件;政协提案8件,其中主办1件、会办7件,已按要求办结。
(二)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2023年度本机关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