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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0 11:47:53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1月1日至2023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加快转变政务公开职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在深化改革、规范执法、优化服务、落实税费政策等方面的促进作用。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深入推进主动公开。一是深入推进服务事项公开。对减税降费、办税(费)服务事项、权责清单、重大行政决策、行政执法等政策措施和办理结果,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公开。二是强化政策宣传解读。加强减税降费政策及成效解读,全面阐释减税降费政策及其效果,主动回应经济社会热点问题。全年共被媒体报道68篇次,其中,央级媒体10篇次,省级媒体42篇次,市级媒体16篇次。三是积极回应社会公众关切。开设“新”说税事“云课堂”直播课程,大力开展税费政策宣传,不断优化对企业的指导服务,分级对辖区内四大产业制订个性化“政策大礼包”,确保各项税费红利落实到位。

(二)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税务局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工作机制,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处理不当引发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严格落实对外政务公开信息保密审查制度,严格遵守对外公开审批流程,遵循“先审批、后发布,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对外主动公开信息审核,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四)优化信息公开平台。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平台的建设和管理,切实做好日常维护和更新工作,持续完善和维护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依托外网网站集中发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及年度报告等,全面体现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税务局各项工作动态;持续拓宽线下公开渠道,在办税服务厅、政务服务中心、宣传站点等场所投放超7000份税收宣传册子,方便纳税人缴费人取阅,扩大信息公开覆盖面,营造浓厚的税收法治宣传氛围。

(五)完善监督保障机制。认真履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职责,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一方面,将政务公开纳入绩效考核,与税收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通过实行硬性考核约束,加强对本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指导督促;另一方面,持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不断加强组织领导,推动形成各部门密切配合、共同实施、务实高效的政务公开工作格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河源高新技术开发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新形势新要求、社会公众期盼相比仍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主动公开工作有待加强、政策解读效果不够理想。针对上述问题,2024年将从以下两个方面加以改进:一是进一步压实各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责任,加大监督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和落实整改,不断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二是进一步贴近纳税人缴费人的需求,通过图文、短视频等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政策解读,积极回应公众关切,不断提高政策解读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税务局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费用,不存在减免费用问题。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税务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河源市源城区高新二路163号,邮编:517000,电话:0762-3829003)

 

 

附件: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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