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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和平县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1 18:30:23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和平县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和平县税务局在河源市税务局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有力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努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实效。                                

(一)持续强化信息公开力度

扎实开展主动公开工作多层面、高频率发布政府信息,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及时准确发布最新通知公告、政策服务措施。截至目前,23篇微信推文被市局公众号刊发,43篇新闻稿件被河源日报、南方+等主流媒体采用,《广东河源:为乡村振兴注入“税能量”》宣传视频在央视网经济频道播出;深入开展“税暖减税、税暖童心、税暖利农”便民春风系列宣传活动,及时将最新政策指引、税费信息、欠税公告等内容发布到网站相应栏目,切实让各类主体感受满满的税务“暖意”

(二)严格规范依申请公开流程

全面梳理依申请公开工作受理、答复流程,逐项细化公开内容及范围,借助多部门的政策支持,坚决做到依法行政,及时全面客观回复依申请公开事项。全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把牢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关

严格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局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以发布信息所属领域为标准划分,将发布责任、任务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经办人,进一步明确部门边界、理顺岗责体系。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流程,严格履行保密审查手续,形成拟稿、审核、校对、发布等环节全闭环管理。

(四)优化政府信息平台建设

积极做好网站规范建设,对主动公开目录继续保持动态更新,及时将最新政策指引、税费信息、欠税公告等内容发布到网站相应栏目,加强平台数据日常维护,切实做好网站维护和信息发布工作,充分发挥平台宣传的辐射带动作用。

(五)严格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考核

充分利用绩效考核撬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项目量化细化,按季度对政府信息公开情况开展检查和绩效考核;同时,积极组织参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题培训和《条例》解读会,持续提升全局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能力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3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1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待进一步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的问题。

2023年,我局将采取有力措施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一是充分借力新媒体,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和途径。二是以纳税人、缴费人需求为导向,密切关注纳税人缴费人需求,加强政策解读力度,丰富解读形式,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确保各项政策红利全面惠及市场主体,助力和平县工业区加快振兴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情况

为有效调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为、引导申请人合理行使权利,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文件要求,依照相关收费标准,国家税务总局和平县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如下:全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0元。

(二)其他事项

本年度报告由国家税务总局和平县税务局编制,统计期限自2022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国家税务总局和平县税务局办公室(电话:0762-5680663)。

附件: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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