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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河源江东新区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1 19:58:33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河源江东新区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国家税务总局河源江东新区税务局(以下简称新区税务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工作实际,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与规范税收工作、促进依法治税紧密结合,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作,提高税务机关效能提供重要保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一)健全制度机制,明确政务公开职责。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坚持做到“有人领导、有人督促、有人落实”,扎实巩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性和规范性,及时在江东新区官网和税务网站上更新《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网站信息公开领导审批制度和专人管理维护制度严格贯彻执行,协调好保密工作与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合法地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既防止出现因公开不当导致失密、泄密问题,又有效保障公众的知情权。

(二)梳理公开信息,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根据政务公开实践发展要求,新区税务局将税务行政执法公示、政府集中采购项目、工作动态等信息主动公开。安排专人对政务信息公开目录进行梳理和更新,便于查询和使用。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对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定期评估审查,对因情势变化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公开。

)聚焦纳税人关切,加强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新区税务局网站公开内容设在广东省税务局网站的子网站中,参照上级及时公开减税降费数据,每月公开定期定额征收个体工商户核定结果公示、委托代征信息等,实时更新相关涉税资讯。新区税务局对外公开办税服务厅电话,安排专人接听电话,确保高效准确解答纳税人缴费人疑惑。认真落实重大实收违法失信案件的公开力度,每年公布一次纳税信用等级评定情况,每个季度发布欠税公告,每月公示非正常户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8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6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新区税务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同时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相关工作人员对解读政策的能力有待提升,专项化培训做得不够;二是政策宣传解读质量需要进一步提升,对最新的税费政策热点宣传的形式和内容还不够丰富

下一步本我们将持续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针对性开展对《条例》的培训,增强干部职工的公开意识,全面增强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和工作水平;二是定期开展自查,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的覆盖面,加强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完整性;三是继续深化政务公开内容,聚焦公众关注,加强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纳税人缴费人最新需求,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情况

为有效调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为、引导申请人合理行使权利,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文件要求,依照相关收费标准,国家税务总局河源江东新区税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如下:全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0元。

(二)其他事项

本年度报告由江东新区税务局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范围包括局内各单位,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江东新区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河源江东新区产业园区经六北路,邮编:517000,电话:0762-3236163)。

 

附件:
政策解读:
相关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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