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龙川县税务局2018年7月20日正式挂牌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现公布2018年原龙川县国家税务局、原龙川县地方税务局和国家税务总局龙川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共六部分组成。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从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网站龙川县税务局专栏(网址:http://www.gd-n-tax.gov.cn/gdswzz/hylcsw/hylcsw_index.shtml),下载。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龙川县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龙川县龙川大道73号,邮编:517300,电话:0762-6808913)。
一、概述
2018年,原龙川县国家税务局、原龙川县地方税务局和国家税务总局龙川县税务局切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河源市税务局、龙川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和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扩大社会公众参与度,赢得了纳税人的理解、信任和支持,为税务部门公信力建设和地方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政务公开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
一是发挥组织领导作用,根据人员变动,及时调整县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确保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指导、协调、检查落到实处。二是加强责任传导,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体系,有组织、有步骤、有目标地开展工作。三是强化监督效用,坚持把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结合起来,构建多主体、多渠道、多层次的监督网络。多途径、多方式地听取纳税人和本局干部职工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监督。同时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管理工作考核,强化督促检查,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大力进行税收工作宣传
一是及时发布政策信息,及时将省、市税务局税收优惠政策通知、公告传递给纳税人,特别是减税降费新政等方面强化宣传。二是附送政策解读,根据龙川县产业结构和企业生产经营现状,对适合龙川县企业的税收政策进行大力宣传并附上响应政策解读。三是主动接受监督,在网站上公开县税务局领导工作信息和人事任免信息,公开纳税咨询投诉、税收违法举报、税务干部违纪举报、政府信息公开等电话信息。
(三)改进政务公开工作
一是根据省、市税务局工作部署,对龙川县税务局门户网站进行优化升级,网站栏目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设置,全面加大税务行政权力公开力度,使税收政策法规公开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能监督。二是形成工作合力,深化国地税合作,将涉及国地税业务的公开内容做到统一发布、统一口径。三是优化网站信息,对失效链接、废止政策进行全面清理,查漏补缺,给予纳税人全新的网站浏览体验。
(四)及时更新办税地图信息。
机构改革期间,对百度地图、高德地图、腾讯地图等主要导航地图平台涉及我县税务机关、派出机构、办税服务厅等办公地点进行全面的自查,筛选出位置不准确、名称不准确等错误信息、不再使用的地点信息及其他不实信息、未标注信息。严格按照“三定”方案最新确定的机构全称,认真开展本单位管辖范围内地图标注的修改、新增、删除等工作,为纳税人和公众提供精准导航,确保征纳关系和谐。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7月19日,原龙川县国家税务局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累计公开各类信息59条。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7月19日,原龙川县地方税务局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累计公开各类信息10条。
2018年7月20日至2018年12月31日,国家税务总局龙川县税务局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累计公开各类信息42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建立了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办理和答复机制。
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7月19日,原龙川县国家税务局、原龙川县地方税务局依申请公开事项宗数均为零。
2018年7月20日至2018年12月31日,国家税务总局龙川县税务局依申请公开事项宗数为0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原龙川县国家税务局、原龙川县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龙川县税务局均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也不存在减免费用。
五、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原龙川县国家税务局、原龙川县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龙川县税务局均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8年以来,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要求和社会各界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盼仍存在一定差距,主要问题表现在:主动公开内容的广度和深度还要继续加大,政务公开渠道和载体仍需不断丰富。县局将针对薄弱环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着重做好如下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切实落实责任,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的力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目标考核范围,加大考核力度。二是进一步健全制度,及时公布和更新信息,重视群众意见的反馈,吸纳合理建议意见。三是探索政府信息公开新渠道,丰富政府信息服务功能,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纳税服务工作紧密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