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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龙川县税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30 17:23:52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龙川县税务局 浏览次数:字号:[][][]打印本页 分享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龙川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龙川县税务局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政务公开任务清单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自觉把政府信息公开贯穿于税收工作全过程,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得到显著提升。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严格依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及时、准确维护河源市税务局网站龙川县税务局板块,对单位主要职责、领导简介、联系方式及政策解读、税收收入等各类信息进行更新,用更加公开透明赢得纳税人更多理解、信任和支持。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明确局内各单位职责分工,规范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流程,切实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2023年,我局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也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核机制,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严格执行“一事一审”原则,压实保密审查、内容审核主体责任,持续做好错误、敏感信息的日常检查纠错,确保公开流程依法依规、公开内容及时准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积极配合河源市税务局做好网站规范建设,对主动公开目录继续保持动态更新,强化平台数据的日常维护,切实做好网站维护和信息发布工作,积极做好主流媒体宣传,及时将最新政策指引、税费信息、欠税公告等内容发布到门户网站相应栏目,进一步畅通信息公开渠道。

(五)监督保障情况

通过政务公开电话、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等方式,接受社会监督,保障公开渠道畅通。持续加强对税务干部的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提高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的工作能力,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效果。按照规定时间发布政府信息年度报告,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评议,2023年,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追究责任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标上级要求及公众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一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主动性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政府公开工作人员的专业化、理论化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效措施。一方面,将进一步完善优化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提高发布回应社会关切的能力和水平,第一时间发布上级最新优惠政策,让纳税人缴费人及时了解并准确把握相关税费政策。另一方面,将开展对政府公开工作人员的针对性培训,提高具体经办人员的政务公开工作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龙川县税务局2023年未收取任何政府信息公开费用,不存在减免费用问题。

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龙川县税务局办公室(地址:河源市龙川县龙川大道73号,邮编:517300,电话:0762-6808922。)

 

附件:
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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